第17章 梅花易数下(9 / 11)

青根黄,当连根之草木也。

盖爻辞曰:“拔茅茹,以其汇。

”乃曰:此乃干根之草木也,视之乃草木连根,新采于土中也。

互震为清色,兑为黄根也。

又有以钟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风鼎之雷风恒。

乃曰:此有声价气势之物,虽圆而今毁缺矣。

其色白而可用。

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

”互见乾、兑,虽圆面毁也。

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万物戏验凡猜手中物,乾金为圆白之物。

其色白,其性刚,为宝货之物,有气为无价物。

坎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

又艮为土中之物,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器之物,其色黄。

逢兑克,无气,折伤之物。

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物,为可食之物;无气为竹木之属。

遇兑之属可食,当时之果物,色青。

有气柔,无气刚。

震、巽遇坎为污湿物,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

离色亦,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

有气,为价值可货之物。

坤为土中之物,色黄而性温。

兑为毁折之物,带口。

凡占物,以春震巽、夏离、秋乾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

否则为无用之物。

值六虚冲破,则必无物而空手矣。

断占总诀篇之四占卜十应诀凡占卜,以体卦为主,用为事应,固然矣。

但体卦既为主,用互卦相应,参看祸福。

然今日得此一卦,体用互变中决之如此;明日复得此卦,体用一般,岂可又复以此决之?然则若何而可?必得十应之说而后可也。

盖十应之说,有正应、互应、变应、日应、刻应、外应、天时应、地理应、人事应、所谓十应也。

夫正应者,正卦之应也。

互应者,互卦之应也。变应者,变卦之应也。

此二卦之诀也。

占者俱用之以断吉凶矣。

至于诸应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诸用之诀,卦无不验。

不得其诀而占卜吉凶,或验或不验矣。

得此诀者,宜秘之。

正应正应者,即体用二卦决吉凶互应互应者,即互卦中决吉凶变应变应者,即变卦中决吉凶方应方应者,以体为主,看来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

宜生体卦,又宜与体比和,则吉;如克体卦则凶,如体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应日应者,以体卦为主,看所占属何卦,及体卦与本日衰旺如何。

盖卦宜生体,宜比和;不宜克体,亦不宜体卦生之也。

本日所属卦气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刻应刻应者,即三要之诀也。

占卜之顷,随所闻所见吉凶之兆以为吉凶之应。

外应外应者,外卦之应也。

占卜之际,偶见外物之来者,即看其物属何卦。

如火得离、水得坎之类。

如见老人、马、金玉圆物,得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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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老妇、牛、土瓦物,得坤之类。

又如见此者,为外应之卦。

并看其卦与体卦生克比和之理,以决吉凶。

天时应天时之应,占卜之际,晴明为离,雨雪为坎,风为巽,雷为震。

如离为体,宜晴。

坎为体,宜雨。

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