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宜风。
震为体,宜雷。
火见雷为比和,参之生克,以定吉凶。地理应地理之应,占卜之时,在竹林间,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涧池沼之上为坎;在五金之处为乾、兑之乡;在窑灶炉火之所为离;在土瓦之所为坤、艮,并为体卦,论生克比和之理以诀之。
人事应人事之应,即三要中人事之克应也。
盖占卜之际,偶遇人事之吉为吉,偶遇人事之凶为凶。
如闻笑语,主有吉庆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属于卦者论之:老人为乾,老妇为坤,少男为艮,少女为兑。
并看此人事之卦与体卦生克比和,以决吉凶。
此十应之理,凡占卜之际,耳闻目见以决吉凶,并以体卦为主,而详见生克比和之理。
如占病症,互变中俱有克体之卦,而本卦中又无生体之卦者,断不吉也。
又看体衰旺,若体旺则庶几有望,体衰则无复生理。
如是,又看诸应有生体者,险中有救;有克体则不可望安矣。
其余占卜,并以类推之。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潮热,金水米浆。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财水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
四卧:问官司侧睡者,欲起必作,主阴人事。金有财,火事发破财。土水无财难就。土木有财。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财,水土有灾。心下不安,有贵人,主口舌,不凶。
七裹头:官司立见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财无,小人分上。口舌呕气。病主阴人小口灾。
八跣足:官司破财,外人欺,心下惊慌。火主破财,土不凶。病有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无主,外人有请,劝官司。有酒肉,别人事。口舌纷纷,求财不许。不凶。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见官,主破财。倚人脱卸,火惊病凶。
卦应(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
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首、为金、为玉、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九家易》云:“为龙、为直、为衣、为言。”如姤、遁、否、履、无妄、讼、同人七卦,乾在上,刚在外。如大有、泰、大壮、夬、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刚于内。乾坤刚柔,四发变八,惟六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乾性温而刚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于礼王,则为刚善,为明;不附于礼法,则为刚恶,为凶暴。
天文:雪、老阳。
天气:寒。
凶盗:军弓手、贼、强横、停尸。
官贵:朝贵、盐司、大守、座主。
身体:顶、面颊、頄辅。
性情:刚健正直、尊重、好高、战吉。
声音:正、清、商。信音:朝信改、召命、荐举、关升、义亲。
事意: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强横之辈。
疾病:于太阳脉弦紧,天威所罚、上壅目熟、寒热。
附药:丸子。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足、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