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
此时令之应也。
复明方卦之应即分方之卦。
如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东南、乾西北、艮东北、坤西南类也。
论吉凶者,看来占之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参详如坎为用卦,宜在坎与震、巽之位,在离则不吉。
离为用卦,宜在离与坤、艮之位,在乾、兑二位则不吉矣。
盖宜在本卦之方,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
若夫气在之卦所在之方,又当审之。
如水从坎来,为坎卦气旺。
水从坤、艮来,则坎之卦气衰。
火从南来,为离卦气旺,如从北来,则离之卦气衰。
余皆仿此。
大抵本卦之方,生为旺,受克为衰。
宜以体卦参之。
生体卦气,宜受旺方;克体卦气,宜受克方。
此方卦之应也。
又震、巽之方,不论坤、艮。百端不一,审其物器。
此静物之应也。
复明言语之应闻人言语,不论卦象,但详其所言之事绪而占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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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闻吉语则吉,闻凶语则凶,若闻闹丛言语喧集,难以决断。
若定人少之处,或言语可辨其事绪,则审其所言何事,心领而意会之。
如说朝廷迁选,可以求名;论江湖州郡,主出行;言争讼之事,主官司;言喜庆之事,利婚姻。
事绪不一,随所闻以依之。
此言语之应也。
复明声音之应耳所闻之声音而论卦象,则雷为震,风声为巽,雨声为坎,水声为坎,鼓拍槌拆之声出于木者,皆属震、巽,钟声、铃铙之声出于金者,皆属乾、兑。
此声音之论卦象。
若为体,参详决之,如闻声音有欢笑之声,主有喜;悲愁之声,主有忧;歌唱之声,主快乐;怒号声,主争喧。
至若物声,则鸦声报灾,鹊声传喜,鸿雁声主远信,鸡凫之声为佳音。
此类推声音之应也。
复明五色之应五色不论卦象,但以所见之色推五行。
青碧绿色属木,红紫赤色属火,白属金,黑属水,黄属土。
外应之五行,详于内卦。
体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见。
此五色之应也。
复明写字之应淡中浓墨名为淬,浓墨中间薄似云,点画误书名鬼笔,定知贼在暗中缠。
涕为流泪防丧服,定主忧惊梦里眠。
鬼笔误书防窃盗,定知方位与通传。
此写字之应验也。
遗论万物卦数,本由于《易》。十应三要之诀,例不同《易》,何也?盖未有《易》书,先有《易》理。
《易》书作于四圣之后,《易》理着于四圣之先。
人心皆有《易》理,则于《易》也,占卜无所用卦,卦即《易》也。
若得《易》卦爻,观其爻辞,以断吉凶悔吝,更为妙也,未尝不用《易》。
又观寓物卦数,起例之篇,止用内卦,不用外卦,何也?盖泛泛起卦之诀,十应为传授之诀。
若观梅例曰“今日观梅得革,知女折花,有伤股”,明日观梅得革,亦谓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为马践毁”,异日算牡丹亦为马所践,可乎?是必明其理。
又于地风升卦,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
此要外应诀之。
体用凡占卜成卦,即画成三重:本卦、互卦、变卦也。
使于本卦分体用,此一体一用也。最切看互卦变卦,互变亦用也。
此内之体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