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梅花易数中(11 / 15)

衰。

此时令之应也。

复明方卦之应即分方之卦。

如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东南、乾西北、艮东北、坤西南类也。

论吉凶者,看来占之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参详如坎为用卦,宜在坎与震、巽之位,在离则不吉。

离为用卦,宜在离与坤、艮之位,在乾、兑二位则不吉矣。

盖宜在本卦之方,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

若夫气在之卦所在之方,又当审之。

如水从坎来,为坎卦气旺。

水从坤、艮来,则坎之卦气衰。

火从南来,为离卦气旺,如从北来,则离之卦气衰。

余皆仿此。

大抵本卦之方,生为旺,受克为衰。

宜以体卦参之。

生体卦气,宜受旺方;克体卦气,宜受克方。

此方卦之应也。

又震、巽之方,不论坤、艮。百端不一,审其物器。

此静物之应也。

复明言语之应闻人言语,不论卦象,但详其所言之事绪而占卜之。

继续阅读

应闻吉语则吉,闻凶语则凶,若闻闹丛言语喧集,难以决断。

若定人少之处,或言语可辨其事绪,则审其所言何事,心领而意会之。

如说朝廷迁选,可以求名;论江湖州郡,主出行;言争讼之事,主官司;言喜庆之事,利婚姻。

事绪不一,随所闻以依之。

此言语之应也。

复明声音之应耳所闻之声音而论卦象,则雷为震,风声为巽,雨声为坎,水声为坎,鼓拍槌拆之声出于木者,皆属震、巽,钟声、铃铙之声出于金者,皆属乾、兑。

此声音之论卦象。

若为体,参详决之,如闻声音有欢笑之声,主有喜;悲愁之声,主有忧;歌唱之声,主快乐;怒号声,主争喧。

至若物声,则鸦声报灾,鹊声传喜,鸿雁声主远信,鸡凫之声为佳音。

此类推声音之应也。

复明五色之应五色不论卦象,但以所见之色推五行。

青碧绿色属木,红紫赤色属火,白属金,黑属水,黄属土。

外应之五行,详于内卦。

体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见。

此五色之应也。

复明写字之应淡中浓墨名为淬,浓墨中间薄似云,点画误书名鬼笔,定知贼在暗中缠。

涕为流泪防丧服,定主忧惊梦里眠。

鬼笔误书防窃盗,定知方位与通传。

此写字之应验也。

遗论万物卦数,本由于《易》。十应三要之诀,例不同《易》,何也?盖未有《易》书,先有《易》理。

《易》书作于四圣之后,《易》理着于四圣之先。

人心皆有《易》理,则于《易》也,占卜无所用卦,卦即《易》也。

若得《易》卦爻,观其爻辞,以断吉凶悔吝,更为妙也,未尝不用《易》。

又观寓物卦数,起例之篇,止用内卦,不用外卦,何也?盖泛泛起卦之诀,十应为传授之诀。

若观梅例曰“今日观梅得革,知女折花,有伤股”,明日观梅得革,亦谓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为马践毁”,异日算牡丹亦为马所践,可乎?是必明其理。

又于地风升卦,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

此要外应诀之。

体用凡占卜成卦,即画成三重:本卦、互卦、变卦也。

使于本卦分体用,此一体一用也。最切看互卦变卦,互变亦用也。

此内之体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