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梅花易数中(12 / 15)

又次看应卦,亦用也。

此合内外之体用也。

然则不止一体一用,所谓体一用百也。

生克即分体用,则论生克。

生体则吉,克体则凶,比和则吉,不必论矣。

生体多者则愈吉,克体多者则愈凶。

然此卦生体,诸卦有克此卦者,彼灭其吉。

此卦克体,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穷。

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

此体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有不论体用者。

如占天时,有震则有雷,有巽则有风,逢坎则有雨,逢离则晴。

此一定之理。

又有不然者,如论卦中乾、兑多,则震无雷,巽亦无风,又必有此诀也,皆隐然外卦之意。

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

今观此书,止用五行生克之理。

坤、艮之方不论坎。如观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马践,地风升有饮食兆。

此又非外应之兆不能决也。

体用论心易寓物之用,以体为主。

然人如一体一用之常,不知一体百用之变。

并体之变,全卦为内,卦内亦不知一用,而互变皆用也。

三要十应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无非用也。

学寓物者,得体用以为至术,十应则罕有之,后则三要以为全术。

且谓体用自体用,三要自三要,遂以体用决吉凶,以三要为吉凶之兆。

孰知三要、十应、体用之致?呜乎!体用不可无三要,十应不可无体用。

体用、三要、十应,理无间然也。

如此者,是谓心易之全术,而可以尽占卜之道也。

又如乾、兑多则巽无风;坤、艮多则坎无雨;坎多,则离亦不晴。盖以乾、兑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离火也。

此又须通变而推验之。

又若占饮食,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

如遇坤、艮,则坎亦无酒,离值则兑亦无食。

余皆可以类推。

故举此二类,为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论既明生克,当看衰旺。

旺者,如春震、巽木,夏离火,秋乾、兑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

衰者,如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四季之月坎是也。

凡占卜,体卦宜盛旺。

气旺而又逢生则吉,重遇克则凶。

若体衰而逢克,则其凶甚矣。

体衰而有生体之卦,则衰稍解。克体之卦气宜衰。

此心易论衰旺之诀也。

内外论凡占卜,体用为内,诸应卦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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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应卦与三要之应,与十应之应,必合内外卦而断之也。

苟不知合内外卦为断,谓体用自体用,三要十应自三要十应,如此则鲜见其有验者。

然十应罕有知者,如前“奥论”云:金银为世宝,三要为吉者,若震、巽为体,则金克木,反为不吉。

兵刃为世凶,三要为凶者,若坎为体,则金生水,反为不凶。

占产见男子,谓有生子兆,设坎为体,少男为艮土,土克水,产反不吉。

占疾见棺必死,若遇离体,则木生火而反吉。

似此之类,则内卦不可无外卦,外卦不可无内卦。

占卜之精者,无非合内外之道也。

动静凡占决,虽明动静之机,然有理之常,有事之变。阳动而阴静,一动一静者,理之常;此静而彼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