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笔迹了如指掌。但这陌生的字体却让他感到异常熟悉。他继续读下去,很快就明白了原因。
那是他自己的笔迹。第一句话赫然写着:
“发生了意外,热气球坠毁了。”
后面的内容,即使不看他也知道。
这是去年这个时候,他乘坐热气球前往地下时写的探险日志。当时情况紧急,后来归还热气球时,他怎么也找不到这份日志,便以为是丢在地下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份日志一直在爱丽丝手里。
不,仔细想想,这也很正常。正因为他把探险日志和热气球丢在地下,爱丽丝才会追着他来到地下。所以,日志在她手里也理所当然。
但她为什么还留着这份日志,又为什么随身携带呢?她不是已经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吗?就算她看了,也不可能理解其中的内容。
自从野兽消失后,菲勒蒙的感官在几个月平静的生活中变得迟钝。
但不知为何,当他捡起这张纸时,心脏又开始不规律地跳动。一种预感油然而生,某个他不知道的地方,正在发生另一件不寻常的事情。空气变得潮湿,皮肤也开始隐隐作痛……
那天,菲勒蒙比平时更早回家。
虽然他最终也没弄清楚伊丽莎白女王式和洛可可式家具的区别,但至少找到了一些判断依据,也算小有收获。
总之,1897年的春天来了。
一个季节,一年过去了。正如之前所说,菲勒蒙的生活发生了许多巨大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此。
他走了一条与以往不同的回家路,在一栋位于僻静街道的房子前停下了脚步。房子里传来孩子们嬉闹的声音,这在如今的伦敦市区已经很少听到了。菲勒蒙站在那里,静静地听着。
“……但是,大脑会融化……”
“……那些事情我会处理……”
“……嘘,有人来了……”
然后,对话声消失在灌木丛中。或者,也可能,是消失在下水道里。
菲勒蒙走向那栋房子。虽然不在市中心,但在伦敦也算得上是一栋不错的房子,带有一个小院子。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
无需隐瞒,这就是他新搬的家。国王路138号A栋。
对于菲勒蒙这种一辈子与富裕无缘的人来说,这还是他第一次住这么大的房子。事实上,以他微薄的薪水,根本不可能负担得起这样的房子。正因如此,他不得不承担一些额外的,令人心烦的工作。这也是春天到来后,他生活改变的一部分。
总之,闲话少说。菲勒蒙走进了房子。
考虑到此刻已是傍晚,走廊里显得有些昏暗。菲勒蒙等了一会儿,却没有人出来迎接他,他只好自己脱下外套,走了进去。
“玛丽。”
“不行。”
菲勒蒙吓了一跳,后退了几步。声音来自他的脚下,确切地说,是一个蜷缩在玄关附近架子角落里的男孩。菲勒蒙努力回忆着他的名字。
“弗雷迪。”
“您回来了,老爷。”
男孩用一种与其出身格格不入的优雅语气向他问好。考虑到他和亚瑟相处了一年,这也不足为奇。曾经脏兮兮的小脸上,如今也泛着光泽。
然而,菲勒蒙并不喜欢被孩子们称为“老爷”。这大概是玛丽教他们的,但考虑到这样称呼更容易跟邻居解释,菲勒蒙也就没有刻意纠正。
“什么不行?”
“现在不能打扰玛丽。”
“好吧。”
菲勒蒙漫不经心地回答,然后走进了自己的房间。由于腿脚不便,他的房间在一楼。
当菲勒蒙把玛丽和五个孤儿带回家时,他就感觉到,玛丽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