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具体收益(求推荐收藏)(2 / 3)

收费不菲,但业务能力和公司的信誉方面还是值得托付的。

再说了,他还邀请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全程代表莱曼方面的曼恩工作室,进行监督。

双重保险,也并不过分。

毕竟牵扯到了这么多利益往来,多仔细点,总归是没错的。

派拉蒙影业与院线方签订的是最常规的分成分账,院线方减去固定开支之后,在上映的不同时期根据不同比例与发行方分成,而扣掉税费等杂七杂八的款项后,派拉蒙影业拿到了5200万美金多一点的数额。

这部分钱,欧罗巴影业方面没有第一手动用的权利,作为实打实的渠道发行商,派拉蒙可以先行抽取其中的3120万美金。

幸好,那些宣传公关和拷贝影片等费用不需要额外的再度计算,剩下的2080万美金成功的交付到了欧罗巴影业的手里。

那这样看下来,派拉蒙影业只用了1200万左右的付出成本,就到了1920万美金的收益回报。

发行公司拥有广阔的宣传渠道和强大的发行能力,他们能站在行业的顶端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么轻松的赚钱,真的让人眼热。

钱到了欧罗巴影业的账上后,在根据与莱曼签订的导演协议,开始分蛋糕。

酬劳加分红,再加一笔额外的红包奖金,莱曼分到了340万美金。

但是北美市场这方面的事情并没有就这样完结了,因为他还要向税务局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加州个人所得税

美国的税种实在太多,普通人根本搞都搞不清楚,更不要说如何按规定处理好,所以,在聘请的会计事务所的安排下,才最终弄明白了,这笔钱,大概只会有295万美金最终到手。

美国的分账处理完,还有海外积累的3千多万票房收入还没开始计算。

直至现在,法国本土也已经下画,因为市场本身容量差距的问题,《三傻大闹宝莱坞》只拿到了四千多万欧元的票房成绩。

全球累计1亿7千多万票房。

还有,这些还只是影片创造收益的其中一部分,《三傻大闹宝莱坞》的周边运作同样价值不菲。

首先就是电视转播版权和录像带版权,因为发行方天生享有抽成百分之50的权利。

欧罗巴影业完全主导了这一整个的谈判过程。

经过几番拉锯式的竞价,《三傻大闹宝莱坞》的法国录像带版权卖掉了700万,电视版权也收获500万,欧罗巴影业优先从中抽走了600万。

收益分账都到了这个地步,莱曼也委托会计事务所要求欧罗巴影业把剩下的——属于导演的那一部分分账尽快结清。

且时限在一个月之内就要看到这笔款项。

不是莱曼心急自己的那部分收益,而是不太相信欧罗巴影业的节操。

哦,不,是他不相信任何一家电影公司的道德水准。

他的曼恩工作室只是个空壳子,根本无法对欧罗巴影业起到什么强硬的监督作用,他也没有什么行之有效的财务监控措施,而欧罗巴影业作为发行商,虚报收益、抵税冲账等众多手段,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尤其是作为长线营收的录像带和影片周边版权的运作,可以做手脚的地方更多,且更隐秘。

是的,法国是有各种明文规定的法律,保护各方的收益,但就算是在监管更为严格的北美,好莱坞的巨头们都敢坑华尔街那群吸血鬼的资金,更别说欧罗巴影业是在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市场先一步接触影片收益的部分。

如今可不是以后信息更为流通的时代,想要监管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与其将希望寄托在欧罗巴影业的公司操守上,还不如尽早的确定自己的那部分收益,然后交割。至于少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