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婊子配狗天长地久(1 / 3)

“你们只需要记住两点第一,是我看不上杜明海,是我甩了他。第二,这是我男人,普天之下最优秀的男人!”

沈秋墨的话如同一颗重磅炸弹。

通过麦克风,透过音响,疯狂传开。

一瞬间传遍整个杜家大院。

外围的记者们,以及偷偷混进来的记者们,都在疯狂拍摄,疯狂记录。

这绝对是重大新闻。

比起早上的关于沈秋墨大婚前夕开房的新闻,有过之而无不及。

拿出去,绝对是头条,并且还能持续发热很久。

太震撼了!

杜明海的怒火已经在熊熊燃烧,看到那些远远地拍照的记者们,更如火上浇油。

“这里不准拍照!”

“把相机拿来!”

“胶卷拿出来!”

“把照片删了!”

杜家的保镖开始迅速撵走那些记者们,并做一系列事情来尽可能抹除记者们的报道资料。

原本对杜家和江家而言,都是好事一桩。

但发展到现在,两家绝对会走到风口浪尖上,背后被人指指点点。

别看他们在省城积威已久,却挡不住网络舆论的力量,也管不住别人背后说三道四。

林青就仿佛是一个陪衬,在沈秋墨上台之后,一只被她抓着手。

却始终,没有说话。

但就是这么一个如陪衬般的人物,在这一刻也受到万众瞩目。

不少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有何能耐,究竟是什么来历,莫非身份比杜家大少爷还牛逼?

“他到底是谁?”

“这小子什么来头,跟着一起来闹事,他不怕死吗?”

“沈秋墨身份特殊,江家和杜家恐怕不敢动她,但这小子什么来路?”

“我好像见过他!”

“我也见过,之前江虎在银河会所举办酒会,把江虎打得头破血流,是个狠角色。”

“不止打江虎,他还打过江岚,也就是台上那个新娘。”

“杜家的杜明信,被他打过。”

“……”

随着林青的身份逐渐曝光出来,随着他在省城所做的事逐渐被人挖掘出来。

众人都无语了。

这的确是个狠茬子。

不要命的货。

基本上,省城两大豪门的嫡系子孙,都快被他挨着揍了一遍了。

关键是他到现在还活得好好地,就更让人意外。

突然又牵着沈秋墨的手来杜明海婚礼上闹事,这可是把两大家族往死了得罪啊。

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

更何况省城最大的两家豪门,一旦联手起来,省城估计得变天。

那么,对方的依仗又是什么?

莫非就凭借一腔热血?

“他叫什么?”

“好像……叫林青!”

“没错,他叫林青,据说是来自青州!”

“青州的人也敢来省城闹事?”

“你错了,他不是青州的,他是来自一个偏远的小县城!”

“不要命,真的不要命了!”

“也许以前江家和杜家都不愿意和他一般见识,他才能安稳活着。但今天,他完了!”

议论声此起彼伏。

却盖不过音响。

沈秋墨的目光落在江岚身上“不得不说你长得还算可以,难怪杜明海明知得不到我,便要娶你。不过你呢,也就这能耐,也就只配捡我丢掉的垃圾,仅此而已。恭喜你,你成功了!”

“你……”

堂堂江家大小姐,居然被人称为替代品,居然被人说是捡垃圾的?

江岚指着沈秋墨怒吼,瞳孔冒着火气。

伸出尖锐的指甲,朝她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