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七点,沈默穿戴整洁。
在临出门前,他还是没忍住提醒了一句洛樱。
“剑招什么时候都可以学,没必要一定要千锤百炼。”
“诶?”
洛樱歪着头看向沈默,一脸为难道“可是,我真的很喜欢练剑啊。”
“……”
沈默“你就不觉得腻歪吗?”
“不啊,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洛樱一本正经说道。
沈默凌乱了刹那,张了张嘴,一时间竟无话可说。
他当年练了一万遍剑招,是在什么情况下练的?那是一种极端的百无聊赖,几乎快无聊死的状态。
当时练完第一万遍,他几乎吐了一天一夜,才缓过来。
事实上,当同一件事做的多了之后,任谁都会产生厌烦心理。
可是洛樱……
沈默忽然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洛樱也可以算作一个绝世天才。
古往今来,多少武道天才都倒在了耐心这一道门槛上?
那些天资纵横的妖孽,哪怕他们的进境一日千里,也未必能有足够的毅力去打磨武道。
而洛樱呢?离开了龙脉的加持,进境可以说是老牛拉车。
可她耐心足够,甚至将武道当做了自己最大的兴趣。
别人练剑,她练剑。
别人吃饭,她练剑。
别人都睡觉了,她还在练剑……
这样的人,恐怕比那些所谓的绝世天才更加罕见,也更加可怕。
捡到宝了。
沈默心中没来由的激动了一下。
“公子,你盯着我做什么?”洛樱瞪着眼睛,接着有些忐忑道“是不是……我练剑打扰您了?”
“可是、可是我真的很喜欢练剑啊……”
“没有没有!”
沈默连忙摇头,郑重道“你喜欢练,怎么练都没问题,只要不把自己练废了就好。”
洛樱双眼一弯,再度握着木剑走到了院子里。
木剑一扫,卷起积雪无数,漫天飞舞。
洛樱就在雪中挥舞长剑,全神贯注,渐入佳境。
“该给这妮子弄一把剑了。”
沈默看了一会,临出门前暗暗下定决心。
如今的洛樱,已经将惊鸿剑前两式完全融会贯通。
木剑和铁剑重量不同,用起来手感自然也就不同。
沈默想着,快速出了门。
他这一次出去,倒也没什么目的。
上次和红衣聊过一次后,他便愈发感觉这帝都风云诡谲。
他也想看看,这座对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如今究竟是和何等面貌。
想要看清一个人的脸,要在白天看,有足够充足的光线,才能看得清。
可要想看清一座城市的脸,得等到晚上,当霓虹点缀黑暗的时候,一座城市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
这句话,是当初何东远跟他说过的,他一直都很认同。
想起何东远,沈默嘴角微微上扬,两人阔别几个月,如今又来到了同一座城市。
滴滴!
正出神间,后方传来一阵汽车喇叭声,听声音,已经到了他后方五米外。
沈默想也不想,一个闪身来到路旁。
回头看去,只见一辆红色的保时捷正听停在他刚才所在的位置。
车窗摇下,露出一张精致的俏脸,正冲着他扮鬼脸。
“呦!这不是要炖了大白的大叔吗?这大晚上的,出去觅食啊?”
沈默定睛一看这张脸,顿时失笑不已。
《赘婿之王沈默苏婉瑜》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