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洛水女王盯着沈默半晌,郑重说道。
沈默则是长长叹息,终究,还是他心太软啊!
前几日风风火火熬制的药液,直接被这位女王大人连锅端了。
好在,他现在熬药的功力日渐增长,加上药材也没那么稀缺,倒也谈不上多大损失。
无外乎,就是多浪费一些时间罢了。
两人一前一后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洛水女王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威严模样。
沈默望着她笑意盎然的眸子,不由目瞪口呆,而后捶胸顿足后悔自己八成是中计了。
果然,是站在大荒金字塔顶端的女人,连眼泪都能骗人……
此时话已出口,他也没办法再收回来,只能默默从镇天鼎中将所有家底全部掏出。
对于他身上携带储物空间的事情,洛水女王显然也早就清楚,此刻并不过问。
她盯着地上那密密麻麻的瓷瓶,满眼都是欣喜。
“袁霄,让人清点一下各类药液,然后写出告示,贴在各大城池中,歌颂兰公子的对部落的馈赠。”
袁霄愣了好半晌,才激动地写起了告示。
沈默听完,则是脸都绿了。
这告示一出,几乎相当于他彻底成了各大王族的眼中钉肉中刺,以后身上只能打上洛水女王的标签。
要不然,那些躲在暗处等着部落破碎的各大王族,非得撕碎了他不可。
“嗯……不错!”
女王大人一脸欣赏的看了看沈默,这才慢悠悠的抄起手边的书。
“这本书,下部什么时候出?”
原本生无可恋的沈默听完豁然抬头。
你要唠这个,我可真不困了。
在矜持了一小会之后,沈默平静道:“写书,是需要灵感的。”
部落女王平静道:“三天如何?”
沈默瞪大眼睛,“三天,你当我是打字机器吗?”
“那就两天吧。”女王大人直接改口。
“别!还是三天吧。”
沈默摆摆手,有些心累。
他忽然想到了某句名言,假如你想在屋子里开一间窗,他们多半是不肯的。
但你若是想把房子拆了,他们就愿意开窗了……
三天时间,他还要重新赶制药液,加上写书的时间,他又得投身九九六的福报当中去了。
苦逼啊!
他甚至预感到,自己以后身上要是被打上了女王大人的标签,会成为整个大荒最鲜艳的一撮羊毛。
一声长叹,满是心酸。
身后,袁霄看着一地的药液,对沈默投去同情的目光。
这么多药液,就算按照五百红石一瓶算,那也是五百万红石。
部落不是拿不出区区五百万红石,只是无法调拨五百万去买各种药液。
“你这是什么眼神?”
沈默回头挑了挑眉,然后义正言辞道:“少卿大人不必怜悯我,能为女王大人分忧,能为部落出一份力,是我兰万城的荣耀!”
这一趟,血亏!
但是亏,也得站着亏,要亏的有价值。
虽然搭了价值五百万红石的药,但抱大腿这一块,他也算是玩儿明白了。
整个洛水部,最大的大腿是谁?当然是洛水女王。
虽然部落内忧外患,但人家是武神强者,可以媲美殷月兰的超级猛人。
以后就算不做部落之主了,那在大荒也能横着走。
打上女王大人的标签,虽然招人记恨,但也是有好处的。
这么一想,他也就看开了。
谁知他话音落下,袁霄看向他的目光更怜悯了。
这孩子,不但亏了这么多红石,连脑子也坏掉了。
“女王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