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必设半年、一年期,当改为长期许持。而国债发售所得金银铜钱,又正可做交子的备金。臣大胆算一算,若是能做成了,小千万缗的收入总是有的,以后也能有每年白万缗的出入。”
林杞此言既罢,远处的和尚道士勋贵豪商们各自意动,若只是买国债,量又不是太极端的话,为何不可?只是按照这户部尚书之言,怕是要搭配部分交子也说不定,这就有些肉疼了。
出乎意料,林杞这般妥当的言语说出口后,赵官家却是连句赞赏都无,非止这般,几位宰执也都面面相觑。
而停了半晌,出言与林杞相对的,居然是他的政治盟友、御史中丞李光“林尚书……你说的这些都是极有道理的,交子国债是很好的东西,朝廷肯定要做的,但我问你,国债不再负利,而以正息发出的话,究竟能卖出去多少?若一心赚这点息钱,跟国债救急应事之根本是否冲突?”
林杞微微蹙眉,便要做答。
但李光根本不给对方思考的机会,便直接揭开了谜底“朝廷若想赚息钱,青苗法何在?”
林杞张口结舌,一时难对,而满朝文武,僧俗贵贱,也都有些恍惚,继而哄然起来。
无他,青苗法这个词,触及到了大宋朝政治、经济上的核心矛盾。
稍有常识之人都晓得,王安石变法的核心法律之一正是《青苗法》,而《青苗法》正是以官府取代放高利贷的有产者,直接对贫民放贷……这是一个理论架构非常出色,放到小规模地区实验也极有成效,但在最终推行中虽然敛财成功,却在民生经济与政治道德上一败涂地的经济类法规。
甚至,整个王安石的变法失败都逃不出这个青苗法。
而与此同时,所有人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家要把和尚、道士、勋贵、豪商这些个乱七八糟的群体聚在一起,然后让这些人第一批进入公阁。
须知道,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一切的理论,到了宋代,佛门和道门就不再是纯粹的宗教团体了,他们虽然还保持着基本的宗教本能,也时不时的搞一些上层路线,可随着儒释道三家合流,宗教理论彻底本土化,偏偏寺观经济又渐渐豪强地主化,所以到底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到了土地经营与扩张的方向上。
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和尚和道士,基本上更像是大地主多一些。
不过,与一般地主不同的是,宗教特性又让他们天然具有更多的货币聚拢功能……想想也是,谁家真把收来的钱全换成金子用来塑金身啊?
里面灌铜,外面加一层金粉就很有良心了。
还有印刷佛经、地方商业会社活动,全都是公开向信徒收钱的,什么三七分账自不必多提,关键是哪次账目公开了?
于是乎,信徒的金子、银子、铜钱、丝绸、粮食渐渐塞满了地窖。而闲钱在手,贪心作祟,不免又想着钱能生钱,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放起了高利贷。
和尚和道士是地主阶层中放贷最积极的那部分人,甚至绝大部分寺庙都有了专业放贷功能,这就使得他们占据了地主阶层放贷业务的相当一部分比例……只能说,古往今来,南北中外,洋和尚也好、土道士也罢,都是一路货色。
你看隔壁的隔壁,圣殿骑士团不也很在行吗?
这是宗教特性决定的。
与此同时,勋贵作为最顶层的大地主,聚敛最重,钱财最多,放贷也肯定是要放贷的,甚至是城市乡村两路一起贷。
商人们自然不必多言,他们的专业如此,只是往往在乡间竞争不过寺观、地主,所以一般影响力在市井之中。
换言之,今日莫名过来的这些人,终于找到了各自之间共同的标签了……封建时代的高利贷者!
而《青苗法》这个法律,说白了,就是朝廷来放高利贷,抢占高利贷市场,只不过名义上利率会低一些,看起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