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四章 以诸天星辰,心中日月起誓(2 / 2)

,林飞学得飞快!

比较尴尬的是,李华反而自己记不清全部拼音了,还利用了百度帮助。

林飞不仅学习能力极其恐怖,加之隐隐又觉得这些东西有点熟悉,很快便识别了所有声母和韵母。并且在手机上的标准语音及李华的发音帮助下,清晰记忆下了其发音方式,并迅速学会了拼读。

不仅是李华,两个室友也惊呆了,跟见了鬼似的看向林飞。

“啪嗒——”李华手中的笔落在了地上,呆呆看着林飞,久久回不过神来。

这尼玛是天才?

“你等着,老子给你借本《新华字典》!”李华说到就干,直接去图书馆借了回来,教林飞识字。

林飞跟个妖孽一样,过目不忘,什么东西教一遍就会,把两个室友都给深深折服了,由衷感叹说“牛逼”。

李华教着教着还来劲了,觉得教出这么一个学生特有成就感,更享受于这种传道授业的师长角色。

可惜时间有限,林飞虽然记住了很多字,但却不解其意。

比如他知道“雪”字怎么写、怎么读,但却不知道它指代的是什么。需要李华在网上搜索雪的图片,让他看一下才知道这个东西就是“雪”。

李华眼看约会的时间要到了,想了想还是带上林飞这个电灯泡,去和女朋友吃饭。

他女朋友的名字很有意思,叫韩梅梅。

李华和韩梅梅。英语作文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名字,一度成为同学们调侃取笑的乐子。

韩梅梅看到林飞也很惊讶,没想到他竟然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李华顿时得意洋洋地邀功,说是自己的功劳,甚至还在教他认字。

韩梅梅就一个很普通的大学女生,放进人堆也找不到那种,穿着也很朴素,戴着一副黑色平框眼镜,看上去文文静静的。

三人一道去吃饭的时候,林飞坐着看了好一会没有动,李华这才愣了一下,意识到他八成是不会用筷子。

就在他准备教林飞的时候,却见后者直接拿起了筷子开始夹菜。

林飞观察了有一会,已经明白了。

从生涩到熟练,只在短短一两分钟里面,又一次惊呆了两人。

他们面面相觑,都感觉哪里不太对劲。

林飞皱着眉头,一副思索的模样,随后便生涩地说道“老子谢谢你们。”

“啪嗒。”

韩梅梅手里的筷子掉了下来,人都傻了。

李华也呆住了。

老子谢谢你们?

这话听起来,怎么跟说反话骂人似的?

韩梅梅轻轻拍了一下李华的手,有些哭笑不得道“你教的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