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阅历也够深呐!不错,这柄刀的确是我来幽北三路之前、从番邦商人手中高价购得的神兵。因为要带着它来到这穷山恶水之间走上一遭、我还特意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猎鹿!怎么?莫非你如今还没有趁手的兵刃吗?没关系,那咱们就比拳脚……”
刀疤男说完之后、便作势要收刀入鞘;可没想到沈归却翻身跳上祭坛、从李乐安纤腰旁边、拽下了她的佩剑
“无论阁下与林婆婆曾经有什么恩义、毕竟你也确实放了乐安一马。如此算来,你也称的起是沈某的半个恩人;既然此时恩人想与沈某过招,那我怎么也不能扫了您的那份雅兴啊。我就用这把春雨剑、来碰碰你的猎鹿刀好了……不过咱俩就这么‘硬打’、也实在没什么意思……依我看,不如挂上点彩头可好?”
刀疤男一听沈归这个提议,骤然觉得这小子更对自己的胃口了。他平生最爱的就是比武和赌钱;如今按照沈归的提议,把这两种嗜好合二为一、岂不是更加痛快了吗!
“好好好!如此甚好!这样吧,你要是输了呢,我就要你的那柄春雨剑!”
刀疤男的确是个识货之人!沈归的这把春雨剑虽然还未曾出窍,可单从那非比寻常的‘超长剑身’、与华美瑰丽的白色剑鞘便能够看得出来这把长剑不但是柄杀人利器、更是一柄价值连城的古董神兵!
“……唔,没问题!你我二人这第一阵既然比兵器,以趁手兵刃为注,也算是合情合理。那第二阵自然比的就是拳脚了!你既然是南康人士、那么远来就是客、我就尽一番地主之谊,让你个便宜好了!你看见祭坛上那个糟老头子了吗?你若是能把他给揍了,我就把这柄与春雨剑是一对的惊雷短剑、也一并输给你。”
说完之后,沈归又抽出了那柄挂在靴筒旁边的惊雷短剑,在刀疤男的眼前随意一晃,便丢给了身后的李乐安。
“倘若是我输了呢?你想要银子吗?”
“你输了的话我当然不要银子,只想问你几个问题而已。而且,若是你两阵皆败的话、便终生不得再踏入幽北三路半步!”
“若是你两阵皆败……?”
“那我也不再插手你们谛听贩运阿芙蓉之事!”
“好,就这么说了!”
二人约定好了赌注、又互相击了三掌以后,便各自退开,准备开始动手了。
无论战争规模的大小、最简单的取胜之道,便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便利。沈归之所以敢下这么大的‘血本’、与那刀疤男来上一场豪赌;皆因为他身后还有一位纵横天下、横勇无敌的绝世高手刘半仙!俗话说十赌九骗、若不是有刘半仙这样一个天灵脉高手能帮自己‘兜底’、鬼才会跟那刀疤男对赌呢!
对于自己亲自下场的第一场‘械斗’,其实沈归心里是没什么底的。虽然他最近经过了刘半仙的‘悉心教导’、早已经是今非昔比了;但平日里与他‘搭手’的对象、不是太监杀手、就是土匪恶霸;这么长时间以来,就连跟江湖上那些‘会家子’讨教几招的机会都没有、当然就无法估量出自己到底有多大能耐了。而闲来无事与刘半仙在家中过招、结果也自然是被按在地上暴打一顿,这样一面倒的比斗结果,又能有多少参考价值呢?
至于说双方兵刃的锋利程度,沈归心中就更没底了。往日里凭着那两柄‘北海剑奴’精心打造的‘古董级神兵’、自然是所向披靡、披荆斩棘了;可与这种与‘异域神兵’互斥锋刃的话,结果也的确是未知之数。
当然,这场赌局的‘最大赌注’,都还只能算是身外之物;而双方投入的‘暗注’,才是这场赌斗的最大看点。
不用多说,若是沈归与刘半仙两阵皆败、那么他便只能离开大荒城、日后也不能再阻拦那谛听组织的‘下作生意’;既然同赌、则自然同注!倘若是刀疤男两阵皆败、那么也只能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