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金童的样子,似乎已将紫丁香当成了他的妻子。
“不知道你这双眼睛能不能变色?”苏剑微笑道,“你若化妆成匪兵,不但眼睛要变色,头发也得染,好像很麻烦的样子。”
金童不能否认这一点。
他这双眼睛,无论谁见过一次就永远也无法忘记。
变色的话,他还真的没有那么高的易容术。
金童只得作罢!
四个人计议已定,说干就干。
他们精心准备了一下午,金童和苏剑都是在震威镖局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凌晨,便有一支三十个人的送亲队伍,敲锣打鼓的从金乌镇出发,赶往庆丰镇而去。
从金乌镇到庆丰镇,一共有两条路。
大路较远但相对安全,小路距离要近很多,但那正是匪徒容易出没之地。
这支迎亲队伍偏偏选择了崎岖的小路,他们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呀!
……
深秋。
晴朗的天空,蓝得就像是一块透明的宝石。
凉爽的秋风迎面吹来。
旷野中举目四望,让人顿觉海阔天空,心情舒畅,一片宁静而致远。
在从金乌镇通往庆丰镇的小路上,正有一队送亲队伍,敲锣打鼓向前飞奔而行。
队伍中每一个人都是年轻力壮的棒小伙,他们骨健身轻,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快得就像是一阵风。
尤其是抬着花轿的八个青年,他们身上的肌肉,一块块隆起,虬结健硕。
即使抬着一顶很大的花轿,仍旧是健步如飞,赶了将近两个时辰的路,脸上一点汗都没有,气不长出面不更色。
锣鼓手将手鼓和铜锣敲得山响。
在旷野之中声闻几十里。
他们往南行,距离庆丰镇还有四十里地左右的时候,队伍的速度,便忽然间慢了下来。
他们速度虽慢了,却将锣鼓敲得更响!
他们的西南方四五十里地远的地方就是庆云峰。
庆云峰上有悍匪盘踞,而且时常会拦路抢劫过往的客商行旅。
这支队伍如此张扬,难道就不怕山上的匪徒前来抢劫吗?
锣鼓声远远传入庆云峰。
一个小喽啰忽然从一个洞穴中探出头来。
山里有很多条山洞纵横交错,就像是耗子洞,更像是一个迷宫。
即使是山上的匪兵们,也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熟悉和辨认,才不至于在山洞中晕头转向迷失方向。
小喽啰探了探头,很快就像小耗子那般,又将头缩了回去。
“什么声音?”洞中柳无色问道。
这三位寨主,正好在一起商议事情。
“好像是从金乌镇通往庆丰镇的方向,传来的锣鼓声是迎亲的锣鼓声!”小喽啰强调道。
“哦?这锣鼓声一定是从小路上传来的,大路离得这里太远,很难听到,”柳无色的眉头舒展,脸上也流露出喜色,“自从咱们山寨日益兴隆,无论大路小路,迎亲的队伍都已经绝迹,害得老子只能偷偷的进镇子去掳掠妇女,今天看来是个好机会!”
柳无色说完,站起身形就要出洞去,却被大寨主裘无财厉声喝住。
“老三!你要去做什么?”
“嘿嘿大哥!我已经有一个月没见过新鲜的美女了,心里痒痒得很,想出去转转,”柳无色嘿嘿笑道。
“你不觉得其中有诈吗?”裘无财阴沉着一张死猪般的胖脸说道。
“什么诈?”柳无色没明白。
“咱们刚劫了震威镖局的镖银,便有迎亲队伍经过,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裘无财正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