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走着,他们就走到了他家附近。屋里已亮起了灯,似乎还有饭菜的香气穿越后院,飘到了她的鼻间。
数日后,谭琳跟张艾斯的协议也拟好了。
周怀民带她上律所签字。谭琳看完协议,被上面的数字吓到了,甚至认真数了数那些个零,八位数。她问那位美女律师:“他有可能签吗?”
美女律师说能。
这位律师大概就是芷鸢说的那位形象好能力强,能让女性都心生爱慕的女子。谭琳与她接触时,自是免不了多留意了几分,反正她是看不出这位名叫徐菈的女律师跟周怀民能有啥暧昧。
有次,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周怀民忽然发现一份合同的漏洞,大晚上的还让徐律师重新打印了送过来。谭琳送她出门时都怪不好意思的,问她怎么不让助理送,女性晚上出门毕竟不太安全。
徐律师无奈道:“周老板认为是我做错了事,得自己补过呗。”
打份工还得赌上人身安全。这事要是搁谭琳身上,多半会把周怀民炒了。
他们在律所等候一阵,张艾斯抵达。嘴里说着没想到谭小姐的男朋友就是周先生,自己行事鲁莽,没有管教好下面的人,真是得罪了。接着就把协议签了。
签完他还提议一块吃顿饭。谭琳自然是不想理会他。张艾斯便阴阳怪气地说:“谭小姐交游广阔,怎么到我这,就连吃顿饭都不乐意?还是谭小姐只愿意跟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交往?”
面对这种挑拨离间,谭琳瞪着他,却不知该怎么把事情讲清楚。见周怀民看向自己,便偏过头低声道:“是GRA的人。”
周怀民恍然,说:“张先生是在说我弟弟他们几个吧?”
“啊?周先生还有弟弟?”
“嗯。”周怀民不愿多作解释。张艾斯挑拨不成,只好说:“那就不叨扰了。以后合作愉快。”
谭琳则在琢磨周怀民所说的弟弟,是不是指GRA的周潜。
无论如何,她极为佩服周怀民用一句话就化解了她的困境,还没让张艾斯知道更多内情。要是他说GRA的人里有谭琳的弟弟,可以随意带谭琳出入高级餐馆,那么张艾斯必然会起疑心,势必去挖谭琳的底细。以张艾斯的为人,自然是不能让他知道太多,否则都不知他会生起什么风浪。
只是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