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葬法(2 / 7)

风水卜卦 余生不相聚 4073 字 1个月前

,则闭其生气;盖上盖下,则脱其来气;盖下盖上,则失其止气;盖左盖右,或犯其剥气;盖右盖左,或

受其冷气,纵得龙穴之妙,必遭横来之祸。

顶薄舍盖云者,舍之不用,非舍上就下、舍高就卑之谓也。

此以作穴言,彼以审穴言,意义自别,穴法不殊,略有差池,难致效验。

粘者,沾也。

如沾恩宠之义。

粘之脉自来而止于止,粘之法自止而止于尽。

施承之道,攸存化生之意,将着下薄莫粘焉。

理法少差,天渊悬隔。

粘上粘下,则脱其来气;粘下粘上,则犯其暴气;粘右粘左,则失其正气;粘左粘右,或投其死气,纵得砂水之美,终是或承之羞。

下薄莫粘云者,弃之不用,非弃低取高、弃下取上之谓也。

苟粘之真的,虽下临长江大河,亦为无碍。

工巧岂有下薄弃粘之理乎?倚者,依也,如依居之义。

倚之脉自上而冲于下,倚之法自偏而傍于正。

傍栖之形既成,变化之道自现。

倚左倚右,或受冷;倚右倚左,或犯刚;倚上倚下,谓之脱脉;倚下倚上,谓之冲杀,纵得局面之奇,必见衰凌之患。

本与挨法相似,但挨法施于突之平,倚法用于脉之直,天精天粹之机,至密至微之理,非上智其谁能知?撞者,抵也,如抵触之义。

撞之脉自斜而就于正,撞之法自正而就于斜。

斜来之脉既专,专一之情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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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上撞下,则气从上止;撞下撞上,则气从下出;撞重撞轻,则生气虚行;撞轻撞重,则生气太泄,纵得来脉之真,终失正脉之吉。

本与插相似,但插施于突之傍,而撞施于脉之斜。

一毫钎里之远,江河几席之间,不可不察。

斩者,断也。

斩窃其生气,生气见于息之横。

高不可侵顶,顶晕薄也;低不可近足,足底寒也。

是以斩上恐失下,斩下怕失上,斩左右恐失中心,斩中心恐失左右。

细观息象明白,次观穴情的当,然后以斩法施之,则上下左右自成体段。

然息则体之微也,斩则用之广也。

若不细察,遽尔投棺,则生气受伤,子母遭挫,纵得包藏之固,终非可久之道。

且息象用斩,其息必小,小则难以投其大;斩施于息,其茔必大,大则难以容于小。

必极到之理能明,斯中和之义自见。

截者,剖也。

剖辟其生气,生气露于息之直。

高若侵巅,谓之剖首;低若站麓,谓之剖足。

是以截上恐遗下,截下恐遗上,截左恐失右,截右恐失左。

呵气而成,谓之一息。

一息既成,贴于穴体。

穴体微茫,切勿轻举。

斩之息,多土意;截之息,多木意。

横土用斩,截尽生意;直垂用截,接尽生意。

势不相侔,作用过迥异。

若不细玩,遽而轻投,则体用两伤,生气破泄,虽有美润之玉,恐损雕琢之手。

大抵脉息之穴,不可双葬。

正谓宁失之小,莫失之大。

此方极当。

吊者,悬也。

悬提其生气,生气直奔入于息下,上不可过高,恐漏其气;下不可过低,恐犯其气。

一阴既息,诸阳来复,半在息体之足,半在息体之衬。

气交感而成形,形既完而成穴。

左右自无可混,上下最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