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合贵食,有贵合,则官位穹崇所作契合;有贵食,则禄丰足,所成造望,如甲戊庚贵在丑未,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己贵在申子,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丁贵在亥酉,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之类,谓之贵合。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贵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贵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之类,谓之贵食。有贵合则官多称意,有贵食则禄多称意。二者兼之,官高禄重,无往不利。
天乙贵神合者,谓天乙在贵神,亦合上是也。甲戊庚在子午,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亥未,皆主大福,遇两合以上者,主贵。
通理物化
清气阳为天,杳杳而上冲乎阳;浊气阴为地,冥冥而下从其物。
清浊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于无相,因而三生。天一地二,盖乾坤之体,坤为土也,乾为金,金亦土也,为水母。四正四隅,何遐迩之为正。艮为土也,应乎坤;巽为风也,风出木。
坎离未判,以清浊明水火;震兑之前,以左右用金木。易八卦者,以刚柔相半;连四象者,分逆顺而生成。二仪分列,各包四象之形;乾坤音土,遂作五行之用。一而两之,道法乎自然;八卦九宫,乘阴阳以数。
五行分阴阳为十干,清而不下;五支易刚柔为十支,浊而不上。土逐四时之气,故有十二支。十二支以夫妇为体,十干以父子相乘。三才有阴阳之天地,五行运物化之人伦。
故曰:甲己真宫,乙庚真商,丙辛真羽,丁壬真角,戊癸真徵。
寅午戌火体,亥卯未木体,申子辰水体,巳酉丑金体,斯非真体,乃五行生旺库之地,土则从四事成之。六十纳音者,配由十干十二支,周而终之数也。
自生成而言之,则水得一,火得二,木得三,金得四,土得五。感物化而言之,则火得一,土得二,木得三,金得四,水得五。法乎天地,支干数乘。支干配则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支数四。子寅同途,岁上辰下,未
俱言,其支先甲后子,纳音金者数也,始父母之气而成音,离天地则见名数。
天五地五,则为造化之先;除其数,则纳音之用。
自乾而生顺,从坤而产逆,阴阳机括于五行,五行之体依八卦。火爱乾为会,水利巽而享,岁守坤乡,金藏艮位。木落粪本,水流趋末,火显诸用,金蔽于光。水土金性本下,木火性本巍。沉者得形而上腾,升者期卑而高会。
以坎为离,精玄者能知,易兑作震,通鬼神而作旨。故以庚申、乙卯为夫妇之本宗,子癸亥壬丁马丙蛇之寄位。劳而不息,驿居病方。马得纵横,更观乎干;生而不运,以气建推之。
出五行之外者,生死在乎我,居清浊之内者,存亡从数焉。
元命胜负三元者,干禄支命纳音身,各分衰旺之地。
干主名禄贵权,为衣食受用之基;支主金珠积富,为得失荣枯之本;纳音主材能器识,为人伦亲属之宗。支干纳音之气,顺四柱以定休囚;禄马神煞之方,分二仪以求胜负;劫灾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舆逢破处,未始为福。
四柱者,胎月日时。胎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月主时气者十分,主事者六分。日主未得气者十分,主事者八分,时主用度进退向背力气胜负皆十分,吉与凶同。
九命论互相奔刑,反顺生煞,以别源流。先看重轻盛衰尊卑逆顺,次分彼我紧慢情意,相续干音亲义四柱,然不合冲类干头配合之理。大抵年为本则日为主,月为使则时为辅。主本保合,未有贫贱之人;时日乖违岂有久荣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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