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七年甲子以前下元。
弘治十七年甲子以后上元。
嘉靖四十三年以后中元。
男上元甲子起一位即坎即寅。
中元甲子起巳位即巽。
下元甲子起兑位即申。
以上逆数,男五寄坤宫。
女上元甲子起五位即午即中。
中元甲子起二位即卯即坤。
下元甲子起八位即酉即艮。
以上顺数,女五寄艮宫。
先分上中下元,以跳涧诀数至何宫生人,即于此宫起游年八卦,数至吉星得地处,宜居住开门。
凶星宜碾磨猪圈之类。
起例的基本办法是男从所在福德官逆数,女从所在福德官顺数。
明朝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甲子年甲子以前为上元。
明朝弘治十七年甲子以后为中元。
明朝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甲子年甲子以后为下元。
男子在上元甲子起一位也就是坎官或说寅位。
在中元甲子起巳位亦即是巽宫。
在下元甲子起兑官亦即申位。
以上逆数,男逢五位午位中官则交通移至二位坤官。
女子在上元甲子起五位即午位即中官。
在中元甲子起二位即卯位即坤官。
在下元甲子起八位即酉位即艮官。
以上顺数,女逢五位午位中宫则变通移至八位艮官。
先分清上、中、下元,然后以《野马跳涧诀》数至属哪一官生人,即于此宫起游年八卦即以变爻的方式来推导宅主人的命数与屋宅方位配合的吉凶。
数到吉星所属的方位,便适宜于居住和开门;如果是凶星所属的方位,便只适宜于安置碾磨猪圈之类设施。
且如上元甲子,宅主甲寅年生,一宫寅上起甲子,逆数跳人离宫戌上起甲戌,艮宫酉上起甲申,兑宫申上起甲午,乾宫未上起甲辰,中宫午上起甲寅,是谓中宫生人。
中宫寄坤,以坤宫生人主之游年,起坤,天、延、绝、生、祸、五、六,福元、门路按图定之则吉。
且如上元甲子,宅母甲寅年生,五中宫午上起甲子,顺数乾宫未上起甲戌,兑宫申上起甲申,艮宫酉上起甲午,离宫戌上起甲辰,坎宫寅上起甲寅。
是谓坎宫生人主之游年,起坎,五、天、生、延、绝、祸、六,福元、门路按图定之吉。
且如中元甲子,宅主乙丑年生,就从中元甲子起巽,逆数乙丑到震,是谓震宅生人。
主之游年,起震;延、生、祸、绝、五、天、六。
福元、门路按图定之则吉。
且如中元甲子,宅母丙寅年生,就从中元甲子起坤,顺数丙寅至巽,是谓巽宅生人。
游年起巽,天、五、六、祸、生、绝、延。
福元、门路按图定之则吉。
客有诘予者,日:“子之以福元定东、西四位宅图也,信以人之生年为主,不以宅向为主矣。
若父年东四位生人,而子年则西四位;兄年西四位生人,而弟年又东四位。
则父宅子何以居?而兄宅弟何以居乎?”日:“此自有截路分房法在也。
凡宅,大门但取游年一法,应以家长为主。
然大门非能尽主一宅之兆。
由大门入,凡有一墙、一门隔蔽,皆当从所开门起。
且如至仪门处,便当从仪门算起,仪门外一层房已不在数内。
况居各院开各门,自是各随生年定居。
此一宅分各院之法。
即有一父四子八孙,亦惟各修其福德所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