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梅花易数中(8 / 15)

如谷之应声,如影之随形,灼然可见也。

其理出于《周易》“远取诸物,近取诸身”之法。

是编则出于先贤先师,采世俗之语为例用之者:鬼谷子、严君平、东方朔、诸葛孔明;继而得者:邵康节、邵伯温、刘伯温、牛思晦、牛思继、高处士、刘湛然、富寿子、泰然子、朱清灵子。

其年代相传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与焉。

原夫天高地厚,万物散殊,阴浊阴清,五气顺布,祸福莫逃乎数,吉凶皆有其机。

人为万物之灵,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为形于色,耳得而为音于声,三要总之,万物备矣。

此乃天地万物之灵,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见凶识而不免乎凶。

物之圆者事成,缺事败。

此理断然,夫复何疑?此乃占物克应,见吉则吉,遇凶则凶。

是以云开见日,事必增辉;烟雾障空,物当失色。

忽颠风而飘荡,遇震雷以虚惊。

月忽当面,宜近清光。

雨可沾衣,可蒙恩泽。

此乃仰观天文,以验人事。

重山为阻隔之际,重泽为浸润之深。

水流而事通,土积而事滞。

石乃坚心始得,沙乃放手即开。

浪激主波涛之惊,坡崩主田土之失。

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此来俯察地理,以验人事。

适逢人品之来,实为事体之应。

故荣宦显官,宜见其贵;富商匠贾,可问乎财。

儿童哭泣忧子孙,吏卒叫嚣忌官讼。

二男二女,重婚之义;一僧一道,独处之端。

妇人笑语,则阴喜相逢;女子牵连,则阴私见累。

匠氏,主门庭改换;宰夫,则骨肉分离。

逢猎者,得野外之财;见渔者,有水边之利。

见妊妇,则事荫于内;遇瞽者,则虑根于心。

此乃人品之应,以验人事。

至于摇手而莫为,或掉头而不肯,拭目而喷嚏者方泣;搔首而弹垢者有忧。

足动者有行,交臂者有失。

屈指者多阻节,嘘气者主悲忧。

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闪失。

偶攘臂者,争夺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诸身”之应。

若逢童子授书,有词讼之端;主翁笞仆,防责罚之事。

讲论经史,事体徒间于虚说;语歌词曲,谋为转见悠扬。

见博赌,主争斗之财;遇题写,主文书之事。

偶携物者,受人提携;适挽手者,遇事牵连。

此乃人事之应。

及夫舟楫在水,凭其接引而行;车马登途,藉之负戴而往。

张弓挟矢者,必领荐;有箭无弓者,未可试。

持刀执刃,须求快利之方。

披甲操戈,可断刚强之柄。

缫丝者,事务繁冗。

围棋者,眼目众多。

妆花刻果,终非结实之因。

书影描形,皆为装点之类。

络绎将成,可以问职。

笔墨俱在,可以求文。

偶倾盖者,主退权。

忽临镜者,可赴诏。

抱贵器者,有非常之用。

负大木者,有不小之财。

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

见蹴球,有人发剔。

开锁钥,遇事疏通。

逢补器,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