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梅花易数中(14 / 15)

时候炊烟早,家道渐基好。连宵宿火不成时,人散与财离。千门万户难详备,理在吾心地。斯文引路发先天,深奥入玄玄。此《洞玄歌》与《灵应》,同出而小异。彼篇多为占卜而诀,盖占卜之际,随所出所见,以为克应之兆。此歌则不特为占卜之事,一时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盖多寓观察之宋也。然有数端,人家可得警戒而趋避之,或可转祸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于数中,俾吾见之,则善恶不逃乎明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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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卦加数例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时,有数家起造,俱在邻市之间。

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时求占于先生,若同一卦,则吉凶莫辨矣。

先生以各姓而加数,遂断之而皆验。

盖三家求占,有田姓者,王姓者,韩姓者。

若寅年三数、十二与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画,得二十数,去八一十六,得四,震为上卦;又加午时,七数,总二十七数,去三八二十四,得三,离为下卦。

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余三为初爻,得丰变震,互见兑、巽。

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画,得水风井,变升,互见离、兑;其韩姓加入二十一画之数,得益变中孚,互见艮、坤。

乃以各家之姓起数,随各家之卦断之也。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时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加一姓可矣。

若婚姻,则男女大事,必加二姓可也。

极北之人无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则数声音。

又无名,则随所寓也。

屋宅之占诀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时起屋者,其家田姓,其占水风井,变地风升,互见离、兑,巽木为体,用卦坎水生也,虽兑金克木,得有离火,火虽无气,终是制金。

然有兑金,酉年月日,亦当有损失之忧。

亥子水年月日,当有进益,或得水边之财,坎生体巽也。

寅卯年当大快意,比和之气也。

但家必多口舌之聒,亦为兑也。

木体近春。

喜逢坎水,此居必能发旺。

二十九年后,此屋当毁。若非有兑在中,虽再见二十九年,屋当无恙也。

同时王姓家起造,得雷火丰,变震,互见兑、巽。

震木为体,离为用卦。

兑为体之互,克体亦切。

虽得离火制兑金,亦不纯美。

用火泄体之气,破耗资财。

每遇火年月日,主见此事,或因妇人而有损失。

家中亦多女子是非。

亥子寅卯之年月,却主进益田财。

盖震木为体,虽不见坎,终是利水年。

生体之气,不见震巽,亦逢寅、卯,为体卦得局之时也。

凡有震有巽,寅卯与木之气运年月,此居必大得意。

亦主得长子之力,变重震也。

二十二年复为火所焚。

韩姓之居,得益变中孚。

盖二十九年者,全卦之成数也。

大抵体之卦宜旺,生体之卦气亦宜旺。巽体,互见艮、坤,变兑克本。

此居必有官讼,见于酉年月日。

申酉年连见病患,所喜用卦其震与巽体比和,当见寅卯年月后。

申酉年后凶。

三十一年之后,遇申酉年,此居当毁。

若非有兑,或有一坎,再三十一年,此居亦无恙也。

器物占大抵占器物,并不喜见兑卦,盖兑为毁折也。

若坎为体,则见兑无伤。

乾卦为体亦无害。

其余卦体,逢兑不久即破。

木之器物,或震巽为体,见兑为用,必不禁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