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可能有想过,她有一天,也许会死在那部相机之下。
但绝对没有想过,会有人在杀死她后,还要将她的魂魄,也炼化为相机的一部分。
可以说,她人生的高光时刻,是因为这部相机。
但最后的死亡,同样也是因为这部相机。
晚上,曹昆没有开车,展开脚力,去到了市区。
洛杉矶晚上的市区,和白天,完全是两个地方。
90年代,M国综合国力还不错,流浪汉远没有后世多,但仍然也不少。
可是,帮派却一点不比后世差。
各种交易,甚至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在进行。
而M国警察,也非常默契的不在晚上来这些地方,任这里发展。
那部相机,还需要很多的魂体,曹昆也不客气,见人就杀,然后将一条条魂魄,收集起来。
一个接着一个人,倒在了曹昆身后。
那些人,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收割走了性命,被收走了魂魄。
这个晚上的洛杉矶市区,血流成河。
等到天快亮时,曹昆收集了200多条的魂魄,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聚邪地。
一下子死了200多人,还不是帮派火拼。
这件事情,也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可是他们调查后,却丝毫没有找到线索。
很快,一则都市怪谈,便就这样流传开去。
导致接下来一段时间,洛杉矶的市区,竟然诡异地安全了起来。
曹昆并不知道,外面正在疯传的怪谈。
他正在将那200多条魂魄,全部炼进相机之中。
炼炼停停,经过三天的时间,终于完成。
这时,这部相机里的阴邪之气,已经极为浓郁。
但到底能不能达到那种效果,曹昆还不知道,得找个人试一下才行。
晚上,曹昆又来到了市区。
可曹昆奇怪的发现,市区里面竟然非常安静。
他走了好久,都没有看到人。
曹昆想了一下,便猜到,可能是被他杀怕了,那些家伙不敢现身了。
曹昆无奈,只能去夜店。
夜店里面,永远不会少人。
特别是舞池里,嗑了药的年轻男女,疯狂地扭动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摆。
曹昆随意找了一个目标,给他拍了一张照。
然后,他藏进黑暗中,将那张有了图像的相片,一下子撕成了两半。
“啊!”
伴随着凄厉的惨叫,那个扭动的男人身体,一下子向两边分开,花花绿绿的东西,洒了一地。
“啊!”
一道道刺耳的尖叫声响起,无数男女疯狂向外奔逃。
一些人根本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见其他人在跑,也跟着向外跑去。
曹昆笑了。
电影里的那种效果,终于可以实现了。
不过,仅仅只是对普通人有效。
要想对付鬼怪,和有修为的修行者,还不够,还要继续炼入魂体。
想到此,曹昆目光一转,看向那些惊逃的男女。
他的手上,再次出现了万魂幡。
女星助我修仙,我送女星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