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吧!”
李庆的话音落下,毛四忽然看到那铁管中火花一闪,同时一声巨响传来。他暗道不好,想要闪身躲避。
然而还没有做出动作来,胸口忽然被大锤击中一样,身体不由自主的就向后倒去。
一切来得那么突然,毛四倒地后,只见面前的李庆身边升腾起一阵烟雾,同时鼻子里闻到了一股硫磺的味道。
他心中错愕,知道这一切都是李庆搞得鬼,心中火冒三丈:“这家伙仿佛变魔术一般,一会儿拿出把长枪来,一会儿又是莫名其妙的铁管,今日定要砍死对方。”
他一边想着,就想起身快速的砍死李庆,然而他这么一动,忽然感觉到胸口一阵剧痛传来。忍不住地头一看胸口。
只见自己胸口正中,出现了一个大洞,周围烂肉都翻了出来,同时自己的血液正不停地从那里流出来,已经把衣服打湿了一大片。
看到这一幕,毛四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正在消失,渐渐地似乎喘气都喘不过来了。他努力的想要站起来,但挣扎了一下,反而一头向后,仰面朝天的倒在了地上。
李庆看到对方倒地不动了,这才舒了一口气。把手里的铁管凑近嘴角,把管口里的烟雾吹散。
毛四没有见识,把李庆手里的东西看成了砸人的铁管。刚才形势紧急,李庆没有多做解释。
此时对方倒地,眼见不活了,李庆才来的及笑了起来。
他手里的可不是什么铁管,而是他找了能工巧匠,费了不少功夫,制作出来的手枪,或者叫做火铳。
作为一个现代人,自然要利用自己的优势。在练武之前,自保最有威力的武器,那就非火器莫属了。
因此李庆他自己根据所知道的原理,自己设计,然后找能工巧匠制作,打造出了领先者给这个时代自发火铳。
是的!是自发火铳,而不是什么没用的火绳枪。他知道自发火铳的原理,其实就是使用弹簧,把打火石安装到火铳上。
这样只要一扣扳机,打火石就可以点燃枪管里的火药,从而把里面的铅弹射击出来。
这里面需要的东西,这个时代的工匠都能做出来,只不过以前没有人能够想到而已。
既然李庆穿越而来了,那么自然要把这样的武器先弄出来给自己防身。
他一共准备了三把这样的自发火铳,每一把都装好了火药铅子,随时处于激发状态。
因为随身空间的特性,这三把自发火铳都放在空间里,只要他需要,随时可以拿出来,扣下扳机就可射击。
之前用长枪刺毛四的胸口,不过是迷惑对方的手段,真正的杀手锏,是最后拿出来的自发火铳。
之所以要准备三把,那是因为这火铳毕竟不是现代的手枪,击发率只有八成,也就是开十枪,只有把枪能够成功射击,另外两枪有可能打不响。
这还是李庆改良了这个时代的火药,把粉末火药改成了颗粒火药后的击发率。否则真的用这个时代的火药,不但威力小,而且击发率就更低了。
而这些知识,都是他以前看书看来的。颗粒火药在明代戚继光的兵书中,有明确的记载。李庆以前看书时,特意研究过一段时间。
因此到了这个时代,利用这个优势,造出了这个时代最早的颗粒火药来。
但即使这样,为了防止开枪之后没有击发或者没有打中敌人,因此特意多准备了几支。反正有随身空间在,放在里面也不费什么事情。
还好他这么做了,否则今天这样的大雨天气,他的自发火铳若不是从随身空间里取出后,立马就发射的话。
那么时间一久,火铳里的火药难免会受潮打不着火。
刚才用长枪迷惑了毛四后,随机就取出了一只自发火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