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与赵教授讨论的共同申请专利及权益分配方案,向阳意识到需要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他计划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制定一份严谨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各方在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范围、权益分配以及保密义务等关键问题。
在知识产权归属方面,确定哪些发明创造属于公司独立拥有,哪些属于科大科研团队独立拥有,哪些将由双方共同共有。例如,对于基于公司现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而衍生出的一些改进型技术成果,应明确归公司所有;而科大科研团队在其原有学术研究基础上取得的一些理论性突破或创新性技术方法,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归科大所有;对于双方在联合研发过程中通过紧密合作、共同投入资源而产生的核心技术专利,如聚墨林材料的特定合成工艺或独特性能优化方法,则应由双方共同共有。
对于知识产权的使用范围,明确规定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内各方对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在研发阶段,双方均可在为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实验研究、数据分析等工作中自由使用共同知识产权;但在商业化应用阶段,需要根据权益分配比例确定各方的使用范围与方式。例如,公司在将聚墨林材料应用于老鹰 1 号太空机器人生产制造过程中,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科大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用,并在产品宣传与市场推广中注明知识产权的共同归属情况;科大则可在学术研究、教学活动以及与其他非竞争企业的合作研究中合理使用该知识产权,但需提前告知公司并获得同意。
权益分配是知识产权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向阳考虑根据各方在研发过程中的资金投入、人力投入、技术贡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权益分配比例。资金投入包括研发资金、设备采购资金、场地租赁资金等直接用于项目的资金支出;人力投入则考虑各方参与人员的数量、资质、工作时间等因素;技术贡献则评估各方在技术方案提出、实验设计与执行、数据分析与结果解读等方面的贡献程度。例如,如果公司在资金投入方面占比 60%,人力投入占比 40%,技术贡献占比 50%,科大在资金投入占比 40%,人力投入占比 60%,技术贡献占比 50%,则双方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上可大致按照 50:50 的比例进行分配。但这只是一个初步的估算方法,实际权益分配比例还需要在详细评估各方投入与贡献后,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保密义务也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环节。由于聚墨林材料的研发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公司的商业秘密与科大的科研机密,如原材料配方、合成工艺细节、实验数据等,因此必须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规定双方在研发过程中及项目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接触到的对方机密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向阳之太空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