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妈……”侯确纠结了好半天后,终于鼓起勇气,扯了扯盛书砚的裤子,“我,我觉得哦,阿妈穿粉色是超级好看的哦。”
所以阿妈,刚才的粉色布料,还是你自己穿吧,侯确在心里小声说。
盛书砚点头,像是没看出来自家儿子眼底的纠结一样,“我也觉得。”
侯确刚想松一口气,可是没想到盛书砚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完。
“不过我们家侯确穿粉色,肯定也超级好看!”
侯确:“……”
怎么会这样啊!他,他不是这个意思的呀。
盛书砚将打包好的布料放进了侯确身后的小背篓里,她还不忘记提点一句,“太重的话就告诉我哦。”
虽然前一刻钟侯确小朋友因为自己即将要穿粉色的衣服而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的别扭,但是这一秒钟,在听见盛书砚的话时,他还是认真抬头说:“阿妈,这一点都不重,我可以的!”
他是男子汉,有的是力气!
盛书砚失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牵着他的手就走出门,手里还拎着剩余的布料。
这间铺子已经在集市的尾巴上,再走两步,就走出了集市。盛书砚带着侯确正准备掉头回去,却不想,她的余光中忽然看见了一道有些熟悉的身影。
盛书砚以为自己看错了,不由又朝着集市的尾巴方向走了两步。
杨漫今天是搭乘着后勤部的卡车来的集市,自打那天陈力找到她,说要准备跟她结婚后,杨漫就知道自己短时间里是肯定不会离开军区了。她父母不在,结婚也就是她跟陈力两人的事,陈力很忙,所以今天她就自己来了集市,准备采买些新婚需要的东西。
后勤部的人是要去大队上采购粮食和蔬菜,让她先在集市上逛着,下午的时候在集市门口集合,再一起回去。
但杨漫没想到自己出来后没多久,就被人跟上了。
跟着她的就是一群小混混,这年头不兴上学,有的人没有下乡的,又没有工作的,整日里又游手好闲,可不就成了街溜子?
杨漫一个姑娘,独自一人在这集市上,长得眉清目秀,看着也不像是有脾气的人,就被盯上了。
在感觉到有人跟着自己时,杨漫也没有多想,慌不择路,等到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都快要被人逼进了死胡同里,周围都没什么人。
“哟,这打哪儿来的小美人儿啊?长得还挺标致。”
杨漫没想到自己会遇见这么胆大妄为的流氓,她刚想叫,但是这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就看穿了她的想法,“这儿可没多少人,小美人儿叫出声的话,你看是有人来帮你解围,还是那些人看见哥几个人多势众,不敢靠近?”
杨漫因为听见他这话,脸都吓白了,说话也忍不住变得结结巴巴,“你,你们到底,到底想要怎么样?我,我又不认识你们。”
“之前不认识,现在不就认识了吗?我们想要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吗?”其中一个穿着夸张的喇叭裤的年轻男人上前一步,朝着杨漫龇牙笑着说。
他这一举动,直接把杨漫吓得差点尖叫,“我,我有钱,你们都都拿去……”
杨漫是真吓得要哭出来了,那双眼睛里都蓄满了泪水,看起来好不柔弱可怜。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这副模样,是有多容易勾得人惦记。
其中为首的那个个子看起来高高的年轻男人,下意识地就冲着杨漫伸手,在她的脸蛋上摸了一把,得意道:“这钱我们哥几个就先收下了,妹妹你这是才来我们这儿吧?之前怎么没见过?哥哥这儿可有不少好玩的,带你去好不好?”
说着,他就想要继续去摸杨漫的手。
杨漫吓得大叫。
盛书砚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