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州兵非不能战,也非不敢战,但却有着大宋朝内地州县官军的一个通病:打不得近身肉搏战。
这也是整个北宋一朝军队的通病,一来是兵源素质参差不齐,最多的就是无业流民、泼皮、闲汉,故而民间俗语有言“好男不当兵”;二来内地州县的驻军,军官吃空饷严重,士卒缺乏足够的训练;三来天下承平日久,官兵打的最多的就是治安战,规模不大,却教军官们都忘记了该如何打正规的集群战。
梁山的兵源素质并不见得高到哪里去,但王伦从一开始就非常注重士卒的训练,对这一点要求很是严格,又足食足饷,故而士卒阵列不乱,以什为单位配合有序,这一点就强过许多州兵了。
王伦一直觉得,“宋江版梁山”的战斗潜力是巨大的,但就是前期打了太多只会治安战的官军,就形成了一种思维惯势,以为战争就是这样的。
结果遇到训练更加有素的方腊军,还冒失地以老办法应对,以为派了好汉头领们当作箭头,亲临一线,带头冲锋,就能一鼓作气攻下。
简单来说,朝廷军队与方腊军队能够忍受的战损比是不同的,假设朝廷军队只能承受5%的战死率,那么方腊军队就能承受10%。
而这5%的差距,对于进攻一方的统兵将领来说,那可是致命的。
所以王伦一直以来,都不愿意将山寨头领们仅仅当作一个会冲锋的猛将、勇将来用,他并不是否认猛将在战场上的作用,而是期望头领们更有统帅力一些。
梁山大军右翼方向。
郝思文与栾廷玉领命带领骑兵迎战,远远遇着高廉派出的骑兵,双方都很是谨慎,互相观望了一番。
郝思文敏锐地发现,州军骑兵的阵型很是稀疏,并排的马匹之间,竟有四五个身位,便对栾廷玉说:“教师,这些官军的骑兵不堪用!”栾廷玉点头说:“可以对冲一波!”
五胡乱华时,慕容鲜卑的诸燕国,就开始大规模在战场投入具装胡骑,而梁山从辽国那里收集来的情报,金国的女真人也用的是重装骑兵。
重装骑兵适合短途冲锋,依靠马匹和骑士的全身护甲,以密集的阵型强行冲阵,截断、破开敌军的阵形,故而女真人就搞出了“铁浮屠”,每三匹马就用皮索相连。
但华夏的战争史太过于漫长,东亚的土地又太过于广阔,故而华夏的骑兵,多为更适合长途奔袭的轻型、中型骑兵。
眼下梁山与官军的骑兵,就都属于轻骑,本适合两翼包抄、迂回侧击,来往奔袭周旋,故而阵型不似重装骑兵那样,马匹之间的距离较为松散。
但再松散,两匹并排奔行的马匹之间,也不过间隔两三个身位。似州军骑兵这样,隔了四五个身位,只要第一波冲锋被阻拦,很容易就被对手的两三骑夹击,完全发挥不出骑兵应有的作用。
州军骑兵这般排阵,很显然就是缺乏训练,缺乏足够的配合,这一点郝思文和栾廷玉两个人都看出来了。
两支轻骑相遇,都用不出边撤边射的高级战术,故而双方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对冲。
梁山的军工作坊,还不能够支持骑兵都用马槊,实在是马槊的应敌技巧,非三五年不能熟练掌握,故而梁山骑兵选用的是木杆铁头枪。
栾廷玉冲得最快,他右臂夹一杆一丈八尺长的骑枪,右手紧握,刺中了一个冲在最前的州军骑兵,来不及收回,便将骑枪抛了,左手将横在马鞍前的铁棒提起,狠狠地朝第二个敌骑砸去。
对付轻骑的最好办法,一是弓弩集群抛射,二是钝器打击,于是那个骑士被栾廷玉一棒砸在胸腔,吐了一口血,便倒飞了出去,扑倒在地上,扬起了无数的尘土,尸体很快就被跟上的铁蹄淹没。
栾廷玉选用铁棒而非长枪,就是一通乱砸,前排的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