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龙国骄傲,刑侦八虎(十二)(1 / 3)

马士平主动投案自首。

他解释说,在案发前不久,当地干部关闭了他的炸药作坊,他不得不花费大量心思,偷偷将炸药转移到了弟弟马士贵的家中。

马士平坚称,他从未有意伤害自己的弟弟或任何乡亲。

然而,面对如此多无辜生命的丧失,他深知自己难逃其咎。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即便不被判处死刑,也将面临终身监禁的重刑。

在深感绝望和愧疚之下,他选择了自首,希望能够为这场悲剧负责。

在警方对马士平进行审问的同时,高光带领100名武警对爆炸现场进行了一场细致入微的勘查工作。

他们不畏艰险,在废墟中连续工作了三天,最终找出了数百块小至蚕豆甚至指甲盖大小的骸骨和碎肉。

通过先进的DNA鉴定技术,这些残骸被确认属于马士贵一家六口,这一发现无疑排除了马士贵作为爆炸案作案人的可能性。他们成为了这场悲剧的无辜受害者。

随着对马士平的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在案发当晚,他在家中看电视,并没有外出,因此没有作案的时间。

而且,两兄弟之间的感情良好,没有经济纠纷,也未发现任何作案的动机。

此外,尽管马士平家距离爆炸现场不远,但他的房屋在爆炸中被炸毁,他本人却侥幸生还。

考虑到他有十几年的炸药制造经验,对炸药的威力有着深刻的了解,点燃30吨炸药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是他不可能去冒的。

尽管有人猜测这可能只是一场自然事件导致的事故,而非凶杀案,但高光通过细致的勘察后,坚信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指出,马放村的土质炸药虽然由作坊生产,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工艺已经非常成熟,稳定性极高,几乎可以与真正的硝安炸药相媲美。

在常温下,即使磕碰摩擦,也极不可能发生爆炸。

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点,高光对当地的炸药进行了引燃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炸药在一开始点火时并未爆炸,只有在火势加大后才被引燃。这一发现进一步排除了自燃的可能性。

此外,炸药的藏匿地点是一个潮湿且有积水的地窖,这种环境根本不适合存放炸药。

马士平之所以选择这里存放炸弹,完全是因为上面的检查压力,因此自然引起的爆炸更是不可能。

最关键的是,高光在爆炸现场的勘查中发现了雷管和导火索的残片,这些发现直接指向了人为引爆的可能性。

更进一步,他在废墟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脚印,其尺寸与马士平及马士贵的鞋都不相符。

高光经过深思熟虑,认为凶手极有可能是本村人,并且与马氏兄弟有着相当的熟悉度,否则不会知晓炸药被藏匿于地窖的秘密。

此外,凶手显然掌握了一定的引爆技术。

从现场雷管残片的分布来看,凶手并没有直接插入雷管进行引爆,而是选择了更为谨慎的方式——点燃导火索后投掷,为自己争取到了充足的逃离现场的时间。

高光还推断,凶手清楚30吨炸药的破坏力足以摧毁半个村子,但又不至于波及到自己的住所,这表明他的家与马家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同时,凶手与马氏兄弟之间必定存在深刻的矛盾,这才使得他犯下了如此严重的罪行。

在高光的指导下,警方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调查,同时结合马士平的回忆,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

经过一系列的线索梳理和证据搜集,警方的目光最终锁定在了本村的马红青身上。

马红青作为村里的一员,与马氏兄弟的关系错综复杂,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他的动机、机会和行为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