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三十年前的旧案(1 / 2)

在京都,刑部侍郎曹郁的夫人彭欢叩响了南安侯府的门,求见护国夫人宋瑛。

宋瑛重生之后的性子,是越来越快人快语,单刀直入,与彭欢落座之后,便问道:“你我差着些年岁,以往也没什么交道,夫人找我是为什么事?”

彭欢道:“一时不知从何说起,夫人,曹家大祸将至,或者说徐家大祸将至,只是今日之祸其实是一桩当年的冤案引发。”

宋瑛道:“你夫君是刑部侍郎,有什么冤不能申?”

彭欢苦笑道:“今朝的刑部侍郎无法判前朝的案啊。”

豫原郡有徐贺两家,均为当地农家大户,但因祖坟边界、农田浇灌时抢水源、两姓争婚发生过多次争斗纠纷,两大家族也产生过械斗。

徐家当时的家主徐茂,归家途中被人重击头部,当场死亡。

其实这事是邻居李恩家遭了贼,李恩出门追,见屋外拐角处有人影,一锄头下去,打死了路过家门口的徐茂。

连真正的小偷都吓傻了,本来躲在矮墙下,如今夺路而逃。

李恩也知弄错了,又想到徐贺两家的梁子深,四下张望,觉得无人瞧见,便悄悄进了屋子,把门一关,装做什么也不知道。

夜深了,徐茂还未归家,徐家出来寻人,见到了尸首,随即报官。

官府查验了尸首,又查访周边邻人,问到李恩时,他故意隐隐绰绰地说,昨天曾见到两个贺家的后生在这附近。

本来与贺家有仇的徐家,听了这话,深信是贺家所为。

而官府找人查证的结果是贺家的两个年轻人当时均有多人在别处见过,不可能出现在李家门口。

李恩却到徐家说,自己为了帮徐家伸冤,仗义执言,肯定会被贺家报复,自己独门小户的,可斗不过贺家,打算出去躲两天。

徐家人听了,十分感激,按李恩的暗示给他出了一笔银子。

李恩拿着这笔银子出去躲了一阵。本来他还担心有别的邻居看到,可这事官府查了许久,也没有新的凭证。

李恩又回来了。

当时的县衙查到李恩这趟出门是徐家给的银子,于是怀疑徐家各房因为争家主之位,自家人内斗打死了徐茂。

然后买通李恩诬陷贺家。

当时的县令认定之后,就对李恩和徐家人用刑。

李恩感觉风向不对,立马改口确实当天不是见过贺家人,而是见过徐家人。

但徐家人受刑之后,仍坚持不认此罪,拒不承认杀死徐茂。

认为县令收了贺家的好处,所以罔顾事实,冤枉徐家。

徐家有两位后生在牢里受了大刑,但抵死不认,徐家别的族人去知府衙门喊冤,却不料这个县令就是知府的人,平时是知府用得顺手的自己人,如何愿意废掉。

知府采用县令报上的案情,反将来鸣冤的三个徐家二房三房的兄弟收押在知府大牢,为了让他们认罪,供认是大房自斗,而上重刑。

三人受刑后残疾,其中一人受刑之后屈打成招。

于是这个案子又以铁案的形式报到京都,只等刑部复核后,要判两个徐家后生斩立决。

至此,徐茂被杀,徐茂的两个儿子被抓,二房三房的兄弟亦被抓。

于是长房长子长孙徐麟,徐茂十五岁的孙子,绕道走别的郡府上京都告状。

千辛万苦到了京都,却在京都投告无门,人人不接此案,眼看此案刑部要复核下来。

于是徐麟采用了最惨烈的告御状方式“血溅”。

十五岁的徐麟以一条命为代价,将一纸血书诉状递到了前朝的刑部。

这个案子被发回重审。

当地知府、知县心虚害怕,如果真是冤案,自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