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道便是香酥鸭,外皮被炸制金黄,尝到嘴里香酥鸭皮脆肉酥,香味浓郁,酥软爽口,酥而不油,味道确实不错。
仲景:“嗯……我还是更喜欢烧鸭那个味道,皮脆、肉嫩、骨香、肥而不腻。”
木雄难得和仲景在吃食上意见一致:“我也更喜欢烧鸭。”
关于吃食,两人的意见类似于一个喜欢甜豆腐一个喜欢咸豆腐,于料理本身无关,只是口味的偏好不一样。
“烧鸭?不是烤鸭”尝遍各种美食的颜起行第一次听说烧鸭,而且看他们每个人都更喜欢那个叫烧鸭的料理,他就更加好奇了。
“对,是烧鸭,也是我们莘野妹夫的拿手料理!”仲景一脸与有荣焉道,忽然灵光一闪,“暮容,回去后立即安排人在他们院子的小厨房砌个烤炉吧!”
费羽宁眼睛一亮:“我赞成!等我们考试结束后,就让妹夫给我们做烧鸭庆贺!”
木雄却道:“烤炉确实应该砌起来,不过要在大厨房砌。”
花暮容颔首:“对,咱们不能吃独食。”而且,会做烧鸭的护卫也跟着过来了,万一妹夫没时间做,也可以叫他们做。
反正答应砌烤炉,能做烧鸭便可,其他的不是他们该操心的,而且自家的小厮们都没吃过,难得有机会沾沾光,他们又岂会拒绝。
颜起行从他们神情看出来,确实都很喜欢烧鸭,就是不知道这个味道如何了,突然间好想尝一尝。
不过,比起烧鸭,他更好奇他们口中的“莘野妹夫”。
“你们的这位妹夫,是一位大厨吗?”
花暮容:“不是,我妹夫是种地的。”语气相当自然,且隐隐有些自豪。
颜起行诧异不已:“种地的!?”
“是啊,颜兄你是京城人应当知晓红薯吧?”
“那是自然,红薯进京,农关们都用牛车拉进京城,整个京城百姓谁没见识过红薯,谁不知晓红薯的高产?
可惜,老百姓们还暂时不能吃到红薯。”颜起行说这话时一点也不心虚,老百姓们确实还不能尝尝鲜,不代表他不能。
“嘿嘿,红薯确实味道不错,我最喜欢吃的是炸红薯丸子和拔丝红薯。”仲景舔着嘴唇,一脸炫耀道。
“我喜欢吃红薯粉做的酸辣粉。”费羽宁分享道。
木雄:“我觉得烤红薯更香,味道更纯粹。”
花暮容并没有发表意见,想当初,他们在大山村的时候,红薯可是吃得够够的。不过,换着各种口味吃,不会腻味,只是选不出自己最喜欢的红薯料理。
当然,他们也不关注他的口味便是。
听了他们几人的分享,颜起行电光火石间想到了什么,各种线索一连起来,他得出了结论——李莘野,大山村发掘并且推广红薯的农民!
难怪他们能吃到这么多红薯料理……
啧,他突然心里有些不舒服,他还没吃过那么多种口味的红薯呢!
可是,那能如何?
红薯是人家种出来的,加上本身自己厨艺了得,研究出各种吃食出来,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怪只怪他没那口福。
不过,现在他需要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奇追问:“所以,你们吃过的这么多红薯做出来的美食,都是出自这位莘野妹夫之手?”
“那是当然!”
“没错。”
“对啊!”
三人不约而同地回答着颜起行的询问,内容不一样,但意思却是一致的。
“突然想见识一下这位种地一把好手又擅长各种料理的奇人。”颜起行有感而发。
“若颜兄有时间的话,过几日会试结束后可以到家里做客,尝一尝烧鸭。”花暮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