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新长篇(1 / 2)

买房是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接下来的日子里,孙小宝把大部分精力全投在这事儿上,成天研究价格、计划装修等。

有空闲时间了,他就写稿。至于胡丽波即将发行的新专辑,他只是偶然过问,具体怎么做则由康成和影音公司那边沟通。

韩四对这件事很上心,不久之后他就与房主谈妥了置换条件。剩下的事儿就是跑各种手续,快的要十天半月,慢的话得月余。孙小宝不用干别的,只需要把钱准备好,妥当了之后从韩四手里拿钥匙就行可。

但孙小宝那悠哉的不务正业的样子,吴淑兰看了后觉得有些碍眼,心想应该给他找点事儿做了。只是一时半会也没想好让他干啥,另外,左学那边拜托她的事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什么事儿呢?就那三位南都漂的事情。 于秀琴、陶丽和候琦这三位以后就是团里的兼职临时演员,而且还与江南影音公司有着合作,吴淑兰必须想办法让三人得到录歌的机会。

这机会怎么来呢?一是靠着吴淑兰的人脉关系,而是想办法让孙小宝去搞创作,从他这里得到作品。左学说了,国内不是没有音乐创作者,但流行方面,目前孙小宝走在最前面,只是这小子没意识到而已。

正当她发愁的时候,《大中国文学周刊》的主编辛雨竹约她吃了一顿饭,商讨两家单位合作的事宜,以及向孙小宝约稿的相关话题。

这顿饭让吴淑兰吃得很不爽,因为辛雨竹的态度有点强硬,似乎志在必得。

这位说话尖锐,强势无比的女文青说了,以孙小宝在歌舞团的待遇判断,显然吴淑兰等领导并不重视他,他在团里的作用也许没那么重要。 既然如此,那不如和上级申请,把这小子调到《大众文学周刊》工作。

吴淑兰说不可能,目前团里就这么一个大学生,而且他在团里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她不能让。另外,两个单位严格来说不是一个系统的,辛雨竹的《大众文学周刊》并不是市文化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想调人也没门。

辛雨竹反驳道,现在孙小宝不是加入作协了么?这与他们杂志社的定位很契合。以《大众文学周刊》和其上级单位的能力,完全可以为孙小宝运作,让他升级到省作协或者其他什么协会,当个委员什么的。成了那些协会的委员后,再调人不就没什么毛病了吗?

吴淑兰当然不乐意了,她说自己这边也可以让孙小宝加入音乐类的协会,同样可以帮他刷这些资历,用不着跑去杂志社那边。

最后辛雨竹才说明她的真正目的:让孙小宝写长篇,同时也给杂志社提供一些思路。而且,这主编知道孙小宝的心思,这小子就想写东西,对音乐的事儿有所保留。

她甚至还拿出一份磁带被盗版和翻唱的报告,内容和吴淑兰让孙小宝看的差不多。除此之外,辛雨竹还拿出写小说和写歌带来的收益差别,言下之意就是歌舞团那里没法给孙小宝足够的好处,杂志社能给。

这些问题孙小宝和吴淑兰谈过,她也明白这小子的意思,就是想让她争取好的回报,而不是回绝人家。现在辛雨竹这态度,让吴团长很不爽,但有些事儿就是那个道理,她也担心孙小宝不满意,执意离开歌舞团。

但是,孙小宝给《大众文学周刊》写长篇,团里面临的还是那个老问题:这小子忙着写小说,团里的创作需求怎么办?

吃完这顿令人不爽的饭之后,吴淑兰和康成吐槽了一下。这位助手给了两个建议:一是和吴淑兰当团长之前一样,给孙小宝安排一些务虚但瞩目的工作;二是哄着他,和他谈谈创作的条件。

康成说: “兰姐,其实小孙写歌也没用多少时间,王大川的歌、小胡新专辑的歌,他不是很快就写出来了吗?我想,关键问题是他不想写歌了,至于写不写长篇小说,这不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