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老爷子当着杨姗姗的面讲述自己同老奶奶相亲生孩子经历(1 / 2)

“杨姗姗大元帅!你讲得很对,我刚才讲得那些话,你不要记心头,是我不好!我的老婆牵我的手,证明她爱死我,吃死我,我们的感情深似海,我们结婚以后都没有在外面找相好的,或者情人,我们婚后的生活很纯情,像莲花出淤泥而一尘不染。

看个人我老爷子一辈子都没有做坏事,从来不跟乡邻乡村吵闹打架,从来不讲粗话,赃话,讲文明,讲礼貌。我的老婆真好!一口气年年怀孕生男宝宝,给乡里乡亲,隔壁邻居羡慕的心里痒痒的。

我一生生了八位儿子,每位儿子身体强壮,武艺高超,八位儿子齐上战场,肯定把敌人杀得屁滚尿流,哭妈喊爹一屁股冒烟,急得扔下手中兵器,抱头鼠窜,逃小命要紧。

我老爷子天生是男子汉,有错必究,大丈夫能屈能伸,就是狗洞也要钻,就是胯下也要爬,这才称得上我是茅山第一家生儿子数量最多的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光荣称号。

老婆!今生今世我爱你,下辈子我也爱你,任凭时光匆匆,岁月荏苒,我的一颗滚烫火热的心永远属于肯为我生八位儿子的好老婆,这八位儿子,好老婆!你为我吃了不少苦,在妊娠反应期,你每天早上起床就头昏,呕吐,食欲不振,喜欢吃大红番茄,喜欢吃茅山上生长的野桔子,野橙子。

我经常冒着生命危险,背上背一剑鞘,剑鞘里装一利剑,我也会闻鸡起舞,我的剑术是跟我的三脚猫的爸爸学的,还有我的三脚猫的妈妈学的。结果在我十岁时,你们双双到茅山的密林子里打猎,没想到双双被四十几只大灰狼群给残忍的撕咬不吐骨头给吃了个尽光。

我爸妈的全尸都没有留下一点,只是地上流了一滩血和一些带有血色的碎片布条和两双留有牙印带血的布鞋。后来村里人和我一起上山,找到你们穿得衣服仅留下布条和二双鞋子,在父老乡亲们的帮助下,把我的爸爸和妈妈埋在我家的房子后院的不远处的茅山脚下,做了一个衣冠冢。

我的爸妈死得好可怜呀!只怪自己的武艺不高超,现如今的世界真的不太平,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从此世上多了一位孤儿。

我一人经常到深山野林里采野果吃,好心的隔壁邻居给我吃残羹剩饭,给我穿破衣破鞋,幸好我刚强的活了下来。

就这样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我竟然很健康的活了下来,在我十八岁时,竟然能够自己养活自己,用三脚猫的剑术能够捕捉到一些小动物,像小灰兔,小刺猬,大青蛙,大青蛇,大蟒蛇…

二十岁那年,我结婚啦!我的老婆是由隔壁邻居王大妈介绍的,她正好十八岁,小姑娘十八岁真是一朵花,长得那样水灵灵,大大的眼睛,黄黄的头发,身高一米五十六厘米,她人长得猴子精,喜欢挑食,走起路来弱不禁风,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

我的老婆一眼相中我,因为我身高一米七十二厘米高,人长得也跟猴子精似的,显得高大苗条,我的皮肤长得黝黑,看上去显得身体健康,显得整个人充满青春活力,同其他小伙子比起来,我身上有一股蛮劲,不服输,积极向上,有一股独特的魅力。

我也一眼相中她,我没得挑,只要是青菜,萝卜,西葫芦放进竹篮里便是我的菜,因为我是孤儿,家中穷得叮当响,认命吧!我们是裸婚。我们对上眼,她的爸爸妈妈生怕我有变,又生怕夜长梦多,第二天便结婚啦!

她的爸爸和妈妈拿出一丢丢养老钱,在我的家中办了十桌酒宴,把我村子里的曾经帮助我的父老乡亲免费请来吃了一顿简简单单的酒宴。

酒宴上只有我捕的五只小灰山羊红烧着吃,二十只野鸡红烧着吃和三十只野鸭红烧着。她的爸妈另外到茅山一条街上买了半片猪肉,回来用这半片猪肉加很多生粉,竟然做了几千六小肉圆,里面吃出来,大多数是胡蔓卜和白水萝卜丝蛮好吃的。乡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