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就让大家伙儿好好的缓一缓,恢复一下生产,否则,肯定撑不住。
经过一些细节上面的磋商之后,大唐、罗马、波斯、阿拉伯特区四位代表正式签署了《和平条约》,约定了在阿拉伯特区内,除了阿拉伯特区的保安队以外,大唐、罗马、波斯三国都不可以派遣超过一百名武装人员进入,出使官员必须是文官,遇到保安队无法处置的事情的时候,才会由总督签署命令,允许某一国军队进入阿拉伯特区处置紧急事务,然后就要离开,不得常驻。
这是塞纳西最大的欣慰,至少,自己的国家故土不用被别国军人占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将是一生都抹不掉的耻辱。
不会有人喜欢这种耻辱的。
大唐贞观十四年十二月初二,《和平条约》签署完毕,这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份多国共同签署的《和平条约》,不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和平条约》签订的第六天,条约中的两个国家——东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就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北部的一个城镇爆发了武装冲突,然后发生了为期一个月的幼发拉底河畔之战,罗马军团第六军团三万人全歼波斯军团第三军团一部两万人。
之后,在大唐的刻意纵容之下,东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进入了一个打打停停停停打打的阶段,双方都很有默契,不去干扰大唐,不会在大唐的军事范围区之内发生武装冲突,双方也始终没有彻底撕破脸皮,打打停停,然后谈一谈,接着再打,再谈,很有默契,而且在《和平条约》规定的阿拉伯特区范围内和此外的一段距离里面,双方始终都保持着克制,没有发生武装摩擦。
大唐军队在此之后只留下一万人确保大唐商人和大唐大使馆的安全,剩下的军队全数返回西域之地驻扎,因为抽调的军队基本上都是西域的军队,所以这一时期西域的防务比较空虚,西域的动乱比较频繁,时不时的就有草头王出现,结果这些军队回防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将这些草头王全数歼灭,彻底平定了西域,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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