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回过头来。
看着那褐发年轻人,笑了:“神爱世人,也厌恶魔鬼,神说,你有罪。”
哧……
他的头上一根金发,无风自落,飘飘扬扬到了胸前。
发丝被他手指一弹,就化为看不见的一丝波纹,无声无息穿过褐发年轻人的眉心。
年轻人面上的讥诮笑容还未彻底澹去,眼前就是一黑,仰天便倒,呼吸全无。
那发丝破颅而入,力量迸发,早就震碎了他脑内血管和神经。
“神爱世人。”
金发中年人右手抚胸,优雅躬身一礼,这次再不停留。脚下只是一动,几步跨出,人影已经消失不见。
喧闹和惊呼声中,没人注意到,他的左手,一直捏着一张报纸。
报纸页面上,印着一个黑色短发,眼神锋锐如刀的青年男子。男子脚踩头颅,气势凶勐而霸道,恍若俯视着这芸芸众生。
……
西北冻土荒原。
寒风如刀刮过。
卷起纷纷扬扬霜雪,让人直冷到骨子里。
可是,这里的男男女女好像不怕冷,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熙熙攘攘的往集镇走去。
西红柿
“快,快,今日是莫洛斯脱刑最后一天,就看他是被直接处死,还是冲出牢笼?”
“还用想吗?那就是个妖魔,我看早点让人用枪射杀在笼子里最好,每次看到他,我都胆战心惊的,生怕这人冲出来。”
“冲什么冲,那么大的钢条,还有锁链死死锁住,他就算比黑熊还要强壮,也不可能冲得出来的。尹万先生手下足足有五百人,一直拿着武器守着,稍有动静就开枪集火,这根本就没法逃。”
“可惜啊,可惜,我从来没见过莫洛斯这么强的格斗士,就这么处死,真是浪费了。”
又有一人在旁边惋惜。
他的话刚刚出口,就看到四周众人,包括男女,全都奇怪的望着自己。
“怎么了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
“你要是知道莫洛斯干了什么,就不会这么想了。”
“干什么了?”
“他屠了三个村庄,七百余人,还赤手空拳,接连搏杀三百哥萨骑兵,逃亡三天三夜,让那支顿河雄鹰脸面无光。最后,还是趁着他饿了几天肚子,围在贝加湖畔小树林,焚烧树木,用麻醉烟雾把他迷倒。”
“啧啧……”
“嘶!”
四周响起无数的轻呼声。
“宫廷护卫的西斯特玛大师级高手,没有过来吗?用枪围攻,还放麻醉烟雾,的确是有些丢脸了。”
这话一出,几个身强体健的壮汉,全都点头。
这个民族十分好战,且性情彪悍,对于凶人倒是不算太过惧怕,反而心里升起一些敬重来。
……
“你想要什么?”
莫洛斯声音嘶哑,听起来彷佛有着金属互相摩擦,让人耳膜发痒,十分不舒服。
“去大青国,打死一个人,要是你能做到,皇室不但赦免你的罪行,还聘你为宫廷教官,封子爵。”
年轻贵族神情自信而从容,说话不紧不慢,却有一种一言可决的威风。
“你是一个聪明人,要不是被逼到死路,还不会暴露自己的本事。老尹万把你当摇钱树,是没错的,但他却不懂得战士就是财富的道理。
见你受了伤,就想直接放弃并处死。只能说,他的眼光太差,死得不冤枉。
好了,闲聊就到这,你选择生,还是死?”
有些选择,其实没有选择。
莫洛斯目光在那两架笨重的机关枪上停了好一会。
他觉得,自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