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势掀起狂风巨浪,一个身着金甲,头戴雉尾冠的干瘦身形,约莫二十七八岁的青年,围着张坤纵高伏低。
厉啸声中,一棍打落,就如山崩一般。
“这就是金猴吗?”
张坤直感觉大开眼界。
他当然不是想要留在宫中过夜。
先前追杀崔玉明,一直不急着爆发全力杀死……直到追进内城,踏入皇城,才在养心殿把崔玉明斩杀当场。
当着数千人的面,当着那些暗中窥伺的高手,把宫内二总管杀死。
这叫什么,这叫敲山震虎。
杀人诛心。
说白了,就是立威。
咱是光脚的,你是穿鞋的。
不怕死的,且来碰碰。
之所以如此狂妄,如此嚣张,也是赶鸭子上架,不得已而为之。
阴差阳错结下仇怨,一步步逼得张坤不得不行此诛心之计。
他现在基本上已经搞清楚了,李小宛家里的灭门事件,到底有着多么深远的影响。
还有,绿柳庄小孩心血事件,又对深宫里的那位老太太的声誉造成了多大的损害。
自己竟然成了一把冲在最前,最锋利,最容易折断的刀。
可想而知的,崔玉明的这波截杀,不会是最后一次,也不会是最强的一次。
高高在上的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容不得半点忤逆。
更别提被人踩在鼻子上拉矢拉尿了。
张坤不死,有人心里肯定是很不舒服的。
所以,杀不杀陈凤鸣捕头,或者说杀不杀崔玉明和城门官这些人,对张坤来说,基本上就没有任何区别。
反正,已是眼中针,肉中刺,不是吗?
那就不如把事情彻底闹开,闹大。
打得人人忌惮,个个缩颈。
谁要真想对付自己,就要有狗血淋头的觉悟。
那时候,自己就安全了。
再也不用去过那朝不保夕,日夜提防的日子。
当然,想做到这一点。
还有一关要过。
张坤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当那一抹金影如风扑到,棍势滔天落下的时候,他心中静如平湖,无悲无喜,无忧无惧。
哪怕此处乃是深宫内苑,哪怕不远处军势如山。
那又如何?
我自一人一刀。
天下大可去得。
连挡三十六棍,张坤双腿已经没入花岗岩地面,直没近膝……
原地裂开一道道蛛网痕迹,铺开在广场地面之上,触目惊心。
那瘦削矮小身影,还在半空,其力将尽之际,已是收棍在身。
挽出几个棍花,倒翻一个跟头,落足下来,不惊点尘。
他一棍前探,眼中就露出惊意:“原来是血眼狂刀……京城四秀把你排在其中,与我齐名,本以为是江湖无知之辈胡乱凑趣。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他棍头轻点,如婴儿拳头般粗细的镶金齐眉棍陡然轻颤。
棍头成圆,嗡嗡震鸣。
显然是在蓄力……
接下来的一击,非同等闲。
“你也不错,宫猴子的名头,早就如雷贯耳。听说,还在皇帝身边担任了护卫首领,年纪轻轻已是高官厚禄,果有惊人艺业。”
张坤眼中微微跳起火焰,轻声赞道:“想要留下我,单凭这套棍法,可还有点不够。你棍势虽强,力量虽大,却也打不穿我的不破刀网。”
接了三十六棍。
张坤也对宫保森的力量速度有了一些了解。
对方执重兵在手,挥动如同稻草,一身修为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