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有基础同心情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必然都会生出一丝怜悯。
随后他思索片刻。
转身从车厢里拿了几枚土豆,小麦也很有默契的取出了几根面包,一起摆到了车头。
徐云用个小布袋将这些东西装好,递到小女孩面前,嘱咐道:
“拿着吧,抱紧一点,别被人抢走了,如果很饿的话别吃得太急,那样对胃不好。”
咕噜——
小女孩咽了口唾沫,接过布袋,鞠了个躬,便快步跑回了人群里。
徐云见说与小麦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
结果不等他们继续感叹,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汤姆逊忽然开口了:
“两位先生,献完爱心是不是很有感触?”
小麦这个憨小子丝毫没有察觉汤姆逊语气中的讥讽,使劲儿的点了点头:
“没错,汤姆逊先生,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
听到他这番话,汤姆逊嘴角微微翘起了几分:
“可怜?你们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再说话吧。”
小麦闻言一愣,旋即便看向了腰间。
片刻过后。
他忽然啊了一声,双手飞快的在腰间摸来摸去:
“咦,我兜里的烟袋呢?”
见此情形。
徐云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左手手掌飞快的在腰间一按。
还好。
肾还在。
但两块他准备用于破成零钱的金块不见了。
随后他看向汤姆逊,若有所思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那孩子......是个小偷?”
汤姆逊叹了口气,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道:
“不错,应该是活跃在这一带的扒手团体,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
“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能多长一些记性,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
徐云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孰能想到,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居然是一位扒手?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
想到这里。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
等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