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弩矢射到了手电筒周围。
见此情形。
众人中一位擅长使用弓弩的保镖侧着耳朵,通过声响判断了一下位置:
“罗峰先生,目标在十点钟方向一百五十英尺左右,应该不会差太多。”
徐云点点头,带着众人朝那个方向摸了过去。
果不其然。
走了一小段路后。
他们左前方的视野里,便出现了一块有五六道手电筒光亮的区域,甚至还能闻到一股烟草味儿。
徐云见状深吸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
这是他此行准备的保命装备,是一枚自制的闪光弹。
虽然某个仆街作者很想把自制流程写出来,但在询问过某个朋友后得知,这是一种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互联网上传播相关教程是要进去唱铁窗泪的。(之前大宋副本就有人举报我传播燃烧弹做法了,还好核查后还了我个清白)
因此自制流程在此省略。
反正闪光弹的主要成分是磷、氯酸钾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以徐云目前在科大的地位,想要凑齐并不算困难。
随后徐云颠了颠闪光弹。
拔开引信。
用力朝那个方向掷去。
不远处的弓弩手聚集点。
先前在占据了驻点入口后。
弓弩手们便很熟练的通过小麦布袋、箱子之类的物体搭建出了一个临时战壕,配合着步兵们进行战斗。
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击杀一些目标造成混乱,并且很快的完成了要求。
而随着战斗的进行。
弓弩手们的职责也逐渐变成了压制火力控制局势。
“哈欠”
‘战壕’中,一位年轻的白人伸了个懒腰,说道:
“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
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
“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
“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种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战场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
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
“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
说话之间。
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
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
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
这还没完。
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
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
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的身边。
于是乎。
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
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仿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
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吔我一记a1高闪啦!”
注:
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过的部队
没办法,强迫症,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