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得第一篇长篇小说整整有二十万字,写了一整个学期。
由于他号称“错别字先生”,所以只能拿铅笔写了,方便自己纠正错误。
后来,那本写满密密麻麻字的小本子,突然地不翼而飞,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他知道,那写的很烂,自己都看不下去。
但,好歹那时自己的心血啊!
不过后来,他随父母来了江南市打工,记得做完第一份工作刚拿到了工资,他就买了手机。
那时候手机还是最早的JAVA系统,用九宫格的按键拼字打字,每一小时能打出两百字都算不错了。
他啊!
每天打字像是走火入魔了,可是后来父母亲的一次争执,家里被砸了个稀耙烂,手机也被踩碎了!
他一个学期的辛劳,全没了。
那一年,他听说亲爸出狱,于是回了老家跟了亲爸,他告诉了亲爸自己想写小说,想要一台电脑。可是亲爸告诉他:“你他妈给我现实一点!”
我应该坚持么!
那一刻,他动摇了。
他动摇了!
“我的梦想是什么!”邓刚念叨了一句。
“我的梦想是一个作家!”
······
邓刚来到老百姓量贩的时候,已经五点四十了。
他匆匆忙忙地换好了衣服,胡乱的刨了几口饭,集合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听闻“集合”的口令,同事们快速的找到自己的位置,站得像那松树般笔直。
慕领班还是和往常一样,讲了一些上线工作的一些注意事项,和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处理方式。
在老百姓量贩工作,班前例会一定不会进行训话的,而是用于鼓舞人心或者传授经验的。
这一点非常棒!
他很讨厌那种每天例会,还没正式工作就开始训话的公司。
那种地方上班,哪怕工资再高,他也宁可找个合适的理由辞职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虽然自己是来工作的,但并不是来“挨骂”的。
一个总认为是员工的错的企业,永远也不可能做大吧!
“今天周六!线上一定是比较繁忙的,我希望大家一定要团结互助!这段时间我发现B区是特别出色的区域,无论是卫生还是服务!”
慕领班开始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
“当然,最令我惊讶的还是昨天B区的几个女孩子,第一次下区域工作,就能做的这么漂亮!真的让然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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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站在前面的几个女孩子不禁露出了笑容。
慕领班依旧在讲述着,但话再好,讲多了也是乏味的。
其他的很多话,邓刚也没能听得进去。
开完班后列会,他匆匆地上线!
今天被分配到了C区了!
这让他很意外!
莫非,慕领班让自己呆了两次B区,所以今天给分配了个清闲的区域弥补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