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旁闻着不用吃都知道一定好吃,这么看来,去镇上卖,定是可行的。林菲粤拿出了一个大碗给林霄煜盛了出来一些,想着先让让他尝尝。
「柳大哥,你尝尝,味道如何?」林菲粤有些紧张的问道。
「好吃,有种麻麻的,辣辣的,吃了一块,就想吃下一块,这是我长这么大,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柳林霄煜这是第一次吃东西的时候说话。
「柳大哥,这些东西,如果拿到镇子上卖的掉吗?」林菲粤野兔和野山鸡都只炒了一半,怕卖不出去,会坏掉,其他的抹了盐巴,明日再做也是可以的。
「我觉得是可行的,我平日里在镇上读书,也吃过不少的酒楼,他们做兔肉还有野山鸡肉,都没有你做的这么好吃。」莫霄煜夸赞的说着。
「那我便放心了,要不我把背篓留下给你,你好把兔肉放进去,背到镇上去卖?」林菲粤担心莫霄煜没有家伙式来背肉去镇上,所以问道。
「房里有一个大的背篓,我放到那里,然后背下山就可以了,你的背篓你还是背回去吧。」莫霄煜知道这小背篓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一般人家也是必不可缺的。
「好,那便劳烦你了,我先回家了。」林菲粤把灶台收拾赶紧,便赶紧先走了。
莫霄煜也赶紧把放肉的罐子,放到了背篓里,一背起来,这才发现,有些重,不过自己还能承受,背着背篓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