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买醉(3 / 3)

时候,看着曾经人声鼎沸的国公府,林菲粤深深的看了几眼,然后关上帘子,与莫霄煜一同,离开了这里,回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将军府。

林菲粤睁开眼睛的时候,下意识的抬起手腕,想看看几点了,可是手腕上面光秃秃的,再一看袖口,我去,什么情况,这是补丁?林菲粤感觉自己四肢无力,头昏目眩的,等撑起身子慢慢坐起来的时候,看到周围的环境,她能说自己的心态崩了嘛!,

盖在自己身上的被子,也是补丁摞着补丁,墙壁是土块堆起来的,想要下床,发现如果不是自己,及时的站住了脚,恐怕床板就掀过来压自己身上了,一个不到三十平米的地方,一个房间里放了三张床,就连走路的地方都快没有了。

林菲粤看着这陌生的环境,有些崩溃了,她明明记得自己撞到老公和妹妹滚床单,然后出去喝酒买醉了!可是还没等自己捋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呢,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的骂声。

「该死的小贱蹄子,我看就是故意躲懒,还不快把你闺女叫起来,干活,不然就等着饿死好了,家里可没有多余的钱,养闲人。」

「娘,言言身体太弱了,您就让她休息一天吧,她的活,我会做的,我求您了,娘......」当林菲粤出来的时候,恰巧看到了一个身形单薄的人,对着一个体型富态的老太太,跪着说着,神情、语气尽是哀求。

林菲粤此时正在接受着这句身体的记忆,眼前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是这具身体的娘,叫罗一,是家里的老大,到了年纪,恰巧这林家老大,林春风要娶媳妇儿,恰逢旱年,粮食短缺,罗一的后娘要了一袋粗粮,一袋细粮,便让老林家把人带走了。

林春风就是她爹,罗一是她娘,而她,叫林菲粤,是他爷爷起的名字,因为是家里的第一个孙女,所以起名的时候,也是很用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