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这么想就好。前几日你不是说每年冬日会打猎吗?咱们明日也出城去打猎去。这里虽然没什么大的猎物,但是一些兔子狐狸还是有的。”
林琛跟长风说到。
两人本来是爱打爱闹的人,如今出门不顺,已经消沉了几日,今日既然调整了计划,决定不再着急,也就恢复了本性, 想要明天快活一天再说。
轻松和笑容再次回到陆长风的脸上,“好啊,林大哥。实话跟您说,这几天没有进展,我吃饭都不香了。若是咱们再愁眉苦脸下去,我怕回金城之后,我阿姐都认不出咱们了。为了什么面子成就, 丢了咱们的乐呵,我宁愿再在阿姐跟前当几年小弟再说。太难受了, 日子不该这么过!”
长风说的痛快,笑的轻松,林琛也出了一口气,“可不是,咱爷们儿也都是有头有脸,有里有面儿的人,如今为了不知道什么的“成就感”把自己以前的好日子丢了,真是丢了西瓜捡芝麻,要是做事都得整日愁眉苦脸,那我宁愿一辈子跟在侯爷身边!”
“我就跟在阿姐和姐夫跟前儿!”
长风凑趣。
两人说完,哈哈大笑,总算是恢复了前几日的模样。
“好了, 长风兄弟,咱俩还真是对脾气。这次出来, 别管成不成,最起码咱俩比以前可亲多了。以后,咱不从夫人少主那边论, 我就叫你兄弟!”
林琛一拍长风的肩膀,这肩膀,虽还有些稚嫩,也是个成人的样子了。
长风挺着胸膛,“嗯,林大哥,我一直把你当大哥!”
“好!哈哈…兄弟,你今年早些休息,明天大哥教你几招打猎窍门儿!”
“嗯,大哥,咱们一言为定!”
…
第二天,早早起床的两个人没有再去天水城的大街小巷瞎转悠,而是目标明确的出城,去城外小树林打猎。
这片地方说是小树林,也有方圆几公里,城里城外的人冬日烧柴火就指着这里。
今天林琛带着陆长风,还有自金城带来的甲士一起进林子打猎。
“长风,这里虽然是天水城外, 但是到底是离城有些距离, 你一会儿别走太远,知道吗?”
打猎不可能一群人压上去,而是各自寻找机会,到时候难免走散,因此林琛如此嘱咐。
“知道了,林大哥!”
陆长风的眼睛盯着这片林子,看着疏密的程度,决定一会儿从哪里进去。
“快闪开!后面有马贼追!快闪!快!…”
突然,一阵高声嘶哑的声音传来,林琛立刻警戒起来,拿出夫人送到军中的望远镜看过去,只见不远处被疯狂抽动的马车后面,跟着个蒙着脸的马贼。
在陆长风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林琛就已经下了命令,“留五个护着长风回城,剩下的跟我去救人!”
说完,便驱马上前,身后沉默的甲士如今却气势一变,杀气腾腾起来。
“公子,咱们赶紧回城吧。”
甲士驱马到陆长风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陆长风面色担忧,却知道在身经百战的甲士面前,没有自己说话的份儿。
“走!”
陆长风一咬牙,调转马头回城。
众人都是百战之人,自己对他们是拖累,自己安全了,众人反倒可以放开手。
陆长风以最快的速度回城,在城门处等林大哥的消息。
不过两刻钟,林大哥便带着身上染血的甲士回城,身后还跟着赶着马车的求救商贾。
“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马贼?”
“这位壮士是谁?看起来比天水的通判气势强了不知多少!”
“肯定是个强人,你看他身后护卫,身上只是甲胄染血,这是全身而退啊!”
“嗨,人家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