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红粉佳人秉烛夜话,便是司文君和聂云霏住在他家中的时候,吴陌也从未有过这等痴心妄想。
这一时,春意盎然、香风熏得微微醉。
吴陌童鞋挤在温柔乡中,痛并快乐着。
他由是大明大悟,告饶的软话差一点脱口而出,
“女神咱们做朋友吧,老是提钱,那多不够意思啊。”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
跟什么人在一起,真的很重要。
在每一个人的成长历程中,人文环境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孤家寡人,自隔于人世,承受着经年的孤独,那绝不是一种享受,而是病得不轻。
便是传说中的神仙,那也都是扎堆的好不好。
正恍惚间,旁边聂云霏的动作吸住了吴陌的视线,她那双原本曲着的小腿舒展开来,伸出了两只光洁的小脚丫,脚趾头不安分地蜷了几蜷;再是柔若无骨的身躯左右摇摆了几下,恍如灵蛇一般的扭来扭去。
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仟仟细妙盈盈娜。
吴陌这家伙何曾见过这般风景,那双小眼立马就走不动道了。
快哉快哉!
今夜注定无眠。
有的人也是彻夜未眠。
这里是179小队在林森岛的驻地,彼此间鸡犬相闻,吴陌闹出来的动静虽然不大,但也瞒不过有心人的感知。
“那小子鬼鬼祟祟地蹩进了司司的房间!”
夜半三更,女神的闺房重地,你说进就进去了?
你妹的,甚至呆了这么久还不出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
余德佑难耐心中的愤懑憋屈。
自打美济熊潮以来,所有积存着的不甘和嫉恨,在这一刻迸发出来,直直地炸开了他的肺管子。
余德佑的脑子里只剩了一个念头,
“必须、一定以及肯定得把这混蛋给揪出来!”
夺妻之恨,此仇不共戴天。
对于余德佑而言,理想总是美好的,
“吾力虽有不逮,但是只要下功夫,铁杵都能磨成针;兼之又有文远的相助,未尝不能一搏女神的芳心。”
然则现实又是骨感的,土民吴陌横空出世,成了压垮了余德佑的最后那根稻草。
本就岌岌可危的美梦,格喇喇地就此幻灭。
余德佑已经隐隐地预感到了,往后余生,怕是要与女神失之交臂矣。
“拼了!”
人间的龃龉,有时会发生在两个好人之间。
并不总有一方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也并不总因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坏事。
关于好人,每个人的看法都会有些许的差异,想要完整地表达出好人的定义,大约是很难的。
简单的说,作为普世的标准,正常状态下的好人,大概就是那种既善己身,又善他人的人吧。
倘若遭遇了强插一杠的情敌,且不说好人自己乘风黯然离去,竟尔还能诚意满满地送上真心的祝福
然后三人结成了生死之交,彼此肝胆相照
就问你信不信?
反正余德佑肯定是不信的。
许是若干年后,对方长成了高山仰止一般的存在,而他自己依然混迹于升斗之民中,可能想法会有所改变也说不定。
或者掉个个,岂不更是人生之快意。
只是目前活在当下,余德佑也没有大预言师的潜质,当然不可能自秽其面。
他的身躯微微一晃,眨眼间已闪至那间屋外,鹰目圆睁,吐气开声,
“吴”
‘陌小贼’几字尚未喊得出来,侧后方倏地扑来一股熟悉的气息。
却是慢了半拍的司文远后发而至,猿臂轻舒,将余德佑紧紧地抱住了,用力回拖,拉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