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瞬间,发现你的脸,已经陌生不会再像从前。”
沈轩在弹马头琴,沈轩在深情款款唱着情歌。
他来到郡主李芸面前,轻轻托起她圆润的下巴。
那一双妙目之中,不仅有摇曳的火光,更有无数璀璨的繁星。
一股异样的电流击中了她的心。
全场除了沈轩的歌声与琴声之外,是一片寂静。
郎族人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歌曲。
比起本族的情歌,沈轩唱得更加婉转,唱出了爱而别离的无奈与伤痛。
郡主是第一个站起来的人。
她映着篝火扭动身体,郎族的舞姿极美。
接着第二个女人加入。
第三个,第四个
几百个女人都站了起来。
踩着沈轩琴声的节奏载歌载舞。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夜,让风痴笑我无法拒绝!我和你吻别”
沈轩唱得越发深情。
友歌的封神之曲,再加上沈轩全情投入的演唱,还有他低沉的嗓声,让这首歌有了全新的意义。
李杰一直在听。
他感觉脸上有一点湿,于是抬手抹了一下。
那是不自主流下的眼泪。
“麻痹!唱得太好啦!”
李杰也不管是输是赢,他也加入到舞动的人群中。
一群人在跳舞。
沈轩把人家的祭天节,生生给弄成了露天KTV,跳动的火光就是霓虹灯在闪烁。
终于,沈轩歌停了,琴声也落下最后一个音符。
“谢谢大家。”沈轩将马头琴还给姑娘。
他看向大家,高声问道:“现在请大家评判,到底是谁赢了这一场?”
所有人都叫喊起来。
人太多,声音不一,沈轩也听不太清楚,因为他们虽然都会说卫朝话,但他们此时喊的好像都是郎族语言。
“郡主,我赢了吗?”沈轩问李芸。
李芸妙目含情,小女儿之态尽显,她说道:“我也不太清楚。”
“不会吧!”沈轩笑道:“我已经发挥全部水平了,自认为可以分分钟拿下李杰。”
“沈公子,你唱的歌我们从来都没有听过,是你写的词吗?”郡主含情脉脉问道。
沈轩本想告诉她,那不是他写的,原唱也不是他。
但是,告诉他是友哥唱的,她也不知道友哥是谁。
“是我写的。”沈轩点头。
郡主微微抬眸,看着沈轩的脸,说道:“你真棒。”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女人对他们的赞美并不需要太多华丽的语言,只要说一句“你真棒”就是最高的奖励。
男人最怕女人说“你不行”。
“郡主,过奖了。”沈轩谦虚道。
这个时候,不能张扬。
李杰这个时候大吼了一声,他喊道:“都别叫了。”
人群慢慢安静下来。
“今天的比试,沈公子胜出。”
“我是故意让他赢的,因为他是我们全族的大恩人。”
“嘿嘿”
李杰说完,自己都笑了。
“沈公子,你唱的歌真好听。”
李杰是个能输得起的人。
其实,胜者站在光环之中,所有人都羡慕,这固然是好。
只不过,败者还能拥有平和的心态,向胜者表示祝贺,这样的素质比胜利更加难能可贵。
“沈公子就是我们族的大恩人吗?”
“天啊!”
“这么年轻。”
“真帅。”
“一会儿我要去送手绢。”
“”
年轻的女人开始议论起来。
祭天节又开始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