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向李杰。
“砰!”
李杰与栾城对了一拳。
他感到胸口一阵憋闷。
后退了八步,这才稳住身形。
所有人都吃惊了。
李杰也是郎族中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不够优秀,那么他也当不上百户长。
“认输啦!”
李杰抱拳,坦荡认输。
“师父,没别的事,我就先走啦。”栾城又露出吊吊的样子。
这时,一个女人跑过来,将一块洁白的羊毛手绢递给栾城,栾城以为是用来擦汗的,于是便顺手接了过来。
啥也没有表示,转身大步就走。
沈轩紧着告诉他:“栾城,你接了人家的手绢,就要娶人家为妻。”
“我”栾城脸都黑了,反手将手绢扔回来。
几米远的距离,那手绢不偏不斜,刚好落进了那个女人的手里。
“哼,没看上人家就不要接手绢啊!”女人跺脚嗔道。
沈轩却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有惊无险啊!
好在是蒙混过关了。
接下来是歌斗,说白了也就是斗歌。
郎族人世代牧马放羊,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唱歌自然出色。
“沈公子,你先请。”李杰就算是输了一场,他也没有动怒。
光是人家李杰的气量,就让沈轩很是佩服。
沈轩也很君子,说道:“还是你先来吧。”
“好!”
李杰欣然先来唱一首,他唱的是一首郎族情歌。
马头琴,筝音,为他合乐,唱的好极了。
沈轩真心有点服了,想不到李杰那么精壮的一个男人,还能把情歌唱得那么高亢。
一曲唱完,掌声四起。
轮到沈轩了。
“沈公子,这回不用请徒弟出马了吧。”李杰笑道。
沈轩尴尬了一下,马上恢复正常,说道:“唱歌又不会误伤你,当然要我亲自出马了。”
于是,沈轩走到弹马头琴的姑娘面前,对她说道:“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琴吗?”
“公子,请用。”姑娘将琴给了沈轩。
沈轩先试一下马头琴的音色,自己可以驾驭。
琴音轻起。
篝火烈烈。
沈轩轻轻拉起马头琴,那是一种全新的旋律,搞得弹筝的姑娘都不知道怎么和音了。
“唱啊!”
“别光拉”
“沈公子,你倒是唱啊。”
“”
有人开始着急起来。
沈轩却一点也不急,前奏很重要。
他看到李芸双手托腮,也在眼巴巴看着他,火光映她琥珀般的眸中无声破碎成万点星辰。
“前尘往事如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连说过了再见,也看不到你眼中有一些哀怨”
沈轩当场来了一首友好的《吻别》。
闻听沈轩的歌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你笑的越无邪,我就会爱你爱得更狂野,就在刹那间有一些了解,说过的话不可能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