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退婚(2 / 4)

不宋 妖精吃俺一棒 4336 字 4个月前

许多影视剧里面的唐代女性服装都挺清凉的,特别是胸前一片亮瞎人眼的白花花,其实这仅限于极少数的上层,公主随便你怎么露,贵族女子可以半露,老百姓就只能穿得保守一些了,要不然就是僭越,被告发就会受到惩罚。

可是宋朝女子的服饰也一点都不保守,只要你有钱几乎随便你穿什么材料的衣服都没人管,即便是平民妇女,也有露着半胸在街上行走的,这有古画为证。

社交自由可以参照李清照,而宋代的女性就业率也是历朝最高,不仅仅是酒店餐饮手工业,在口技、杂技、洗衣业、厨娘、媒婆、说书、算命、代写书信等行业都大量存在。

这时候的女子,还拥有家产继承权,虽然女儿只有儿子的一半,通常出嫁的时候,就会把这些家产作为嫁妆带到夫家,而且仍有自己所有,这也就是宋人嫁女陪嫁丰厚的原因。

财产上越独立,一般来说婚姻就越自由,地位就越高,宋代女性离婚再嫁比比皆是,夫亡改嫁也屡见不鲜,范仲淹的母亲就带着他改嫁,还有王安石让儿媳改嫁,光宗的贵妃改嫁,李清照改嫁一次后又和离,便是那被称为「伊川先生」的程颐,也帮自己侄女改嫁。

就连朝廷都有政令,「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这里女子比男人的待遇都高。

这时候的社会,对女性并没有那么恐怖的束缚,什么大门不迈二门不出,都是在元代才成为普遍现象,因为那时候,女子出了门极容易被蒙古人当成了猎物,亡国之后的男人对统治阶层无奈,保护不了自己的妻女,只好要求女性不出门,而裹脚也是在那个时期变态并兴起。

总之呢,宋代恰恰是古代华夏女性权利最高的朝代,虽然也有少部分变态打着礼教的旗号约束女子,但社会大多数人还是对女子很宽容的,所以赵孟启的话,引起了许多人的赞同。

「哈哈,小郎君说得有理,变态这个词,听着挺新鲜,莫名感觉很贴切。」

「这刘家也不过才这几十年才发达起来,破规矩倒是不少,比世家大族还讲究。」

「姜娘子啊,这样的人不值得嫁哟,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把这婚事退了吧。」

「有些人啊,总是自己满口礼义廉耻道德规矩,其实尽做那男盗女娼欺世盗名之事。」

这些话,说得刘维桢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羞恼之下狂怒道,「都给我闭嘴!我教训自己的妻子乃是刘家家事,岂容尔等闲人插嘴!?」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着的绾绾开口了,「刘衙内请慎言,你我虽有婚约,但未成礼前,我却还不是你妻子,既然刘衙内对我的品行多有不满,配不上刘家这高门,而我也觉得你非我良配,那你我婚约就此作罢!」

说着,绾绾从锦袋中取出一卷婚贴,展开之后,撕成两半,并与一个刻着生辰八字的木牌,一起丢到刘维桢脚边。

「从此以后,你我各不相干!我那份回帖,会择日派人上门索取!」

刘维桢都傻了,捡起脚边的婚书和生辰牌,看了半天都觉得难以相信。

「你居然悔婚?难道不怕刑罚么!?你一个弱女子,能受得了几杖?」

刘维桢之所以这么说,是宋刑统确实有规定,女方悔婚,杖六十,男方悔婚,不受刑罚,但聘财不得收回,「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

实际过程中,若是双方能够私下协商好,收了的财礼退回去,也可以不必告官,自然也不用受罚。

但刘维桢这态度,明显是不肯的,并且在以此来威胁绾绾。

六十杖啊,以刘家在官府的关系,稍微使点手段,能把绾绾打死三四次。

围观群众不由暗骂刘维桢不当人子,这秦晋之好本就该两厢情愿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