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风声再起(2 / 3)

又不是捏造的事实;

因此,直接实名举报刘威。

“张先生,您说的对,如果我是您的话,只会和对方死磕到底,最好把对方送进监狱”;

“不过,不知道张先生对法律方面有没有了解过?”

“我的当事人的确给你造成了困扰,但实际上,你的关门与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直接关系”;

“据我了解,您之所以要关掉店铺,主要原因是家人身体有恙”;

“当然,这方面,我们没有证据,只是根据调查到的信息做的汇总”;

张先生,原名张有为,听到法外狂徒这么说,脸上的表情要多精彩有多精彩;

先是说出他关店的最根本原因,最后又说他们没证据,这是再帮他说话呢,还是帮刘威呢?

“我这次过来呢,目的想必您也知道,主要是我的当事人想和您和解,至于要求,您可以随便提,但必须要在一定的框架内”;

“我也听说过,我的当事人之前也找过您,不过您狮子大张口,直接要100万,对吧”。

“对,我就是要价100万,他不是有钱吗,想要和解,就得拿出和解的诚意来”;

“现在,100万肯定不行,最少得拿出1000万,不然就等着坐牢吧”;

张有为也是嚣张道;

之前,没有想到这一茬;

但现在,既然刘威让律师上门,那就说明自己的举报,对于对方有很大影响,不然也不会找人再次过来和解。

“张先生,您怕是不太了解我国刑法”;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可以对比下,您口中所谓的敲诈勒索金额能达到多大的程度,这是其一”;

“其二、在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敲诈勒索的罪名也很难成立,而且,我的当事人是否是敲诈勒索还不一定”;

“其三、我的当事人的确让您的玻璃门产生了损失,但这种属于民事行政纠纷,顶多就是赔偿了事”;

“您觉得,如果是民事行政纠纷,那些能赔偿多少钱?”

“刘威就是敲诈勒索,要我给保护费,这在法律里面规定是敲诈勒索罪”;

“而且,我也不怕你们,你们有律师,也有人帮我请律师的”。

张有为并不发憷,刘威现在有钱,他也有人撑腰,谁怕谁呀。

“嗯嗯,张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值得肯定,而且,张先生所说,有人帮您请律师”;

“我不知道这

个人是谁,是您朋友还是其他团体”;

“但不管如何,您还是要以个人利益为核心”;

“昨天,有人在微博上造谣秦大妈涉黑,想必您也听说了”;

“那个造谣之人,现在已经被警方控制”。

还没等法外狂徒李四老师说完,张有为抢先说道:“造谣是造谣,我这可不是造谣,不然你们也不回来和解了”。

“张先生,先不着急,等我说完”;

“那个造谣之人被警方控制后,并且交代是有人让他那么写的,而那个人,他之前不认识,只是因为对方给了两万块钱”;

法外狂徒李四一边说,一边仔仔细细的看着张有为的面部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