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故乡后的第二月感染上了某种肠胃疾病,开始上吐下泻。这对我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头子可是重大打击,我的身体一下子就垮了下去。
当时我一人住在当地最好的酒店里,每天都有服务生来给我送饭送药,顺便确认一下我是否需要叫医生。
虽然这样对酒店很不公平,但我是不想死在医院里的。酒店大概看出了这一点,频繁地派人敲门查看,就怕我这样一个糟老头子憋过气去,死在他们房间里。
那一个礼拜啊,我的眼前就像出现临死前的那种走马灯一样。从出生开始,一直到离开这座城镇的一幕幕都在眼前闪过。我遇到过的人们,吃过的早点摊铺,暗恋过的女孩儿,我的前妻……
这些人中的很多人都已经不在世上了。我与我的前妻分开后,也有很多年没有联系了,不知道她如今是否安好?
我想着想着,就想到了邻居,那个文学系的比利时女孩儿。
女孩儿有一头淡金色的头发,淡到几乎发白。灰蓝色的眼睛,圆圆的脸,鼻梁上有褐色的小雀斑。她通常戴黑色圆框眼镜,食指上常年戴着一枚玫瑰金的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珠宝装饰,只有一句法语。这句法语我没有细看过,也没有问过,总感觉是对方的隐私,询问是不雅的。
我在意识迷迷糊糊的时候想到了这个女孩儿,她的形象就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从比人高的芦苇丛另一头照了进来。我衰老的心脏竟然再次跳动,为了再一次见到她,我产生了想要继续活下去的愿望。
我在那个酒店里又住了一个月,之后康复了。康复后,我的精神状态似乎比之前更好,好像又有了写作的动力。很长一段时间里干涸的灵感之泉再次流动起来,我迫不及待地登上飞机,重新回到布鲁塞尔。
落地的那天正好是一个周三,我刚下飞机就仿佛闻到了白葡萄酒的甜美气味。我伸手拦出租车,心情愉悦地回到自己的公寓中。
公寓里的家具都落上了厚厚一层灰尘,门缝下塞进来一封信。我拾起信封,信封很干净,应该是这两天刚刚塞进来的。
新的封面上是漂亮的英文手写字,收信人写的是我的名字。
这是一封告别信。
女孩儿说她学业完成了,接下来想要前往南欧旅游。她衷心地感谢了这三年以来的每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时光,说我是她认识的最平易近人的作家。在结尾,她还写了期待我新的作品,祝我健康长寿,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平静地读完那封信,把信纸重新折起来塞回信封中。把信封重新放回门缝底下刚刚塞进来的地方。地板上的灰尘因为信封的摩擦被推到一旁,呈现出一条干净的轨迹。我顺着那条轨迹,推开公寓门走出去。
那天天气很好,是不可多得的凉爽秋日午后。我在街角咖啡店点了一杯意式浓缩,一块油腻的可颂面包。我喝了一口意式,把面包撕成小片丢给路边的鸽子。
风是凉的,阳光很暖。一股困意上涌,我像喝了白葡萄酒那样,睡着了。”
我静静地听着,几乎屏住呼吸。
“这就是我一生的故事。”
“有什么遗憾吗?”我问道。
“我当初不应该回故乡的,让故乡在我记忆中保持着最初的模样就好,这样也许我还能和女孩儿告别,祝愿她以后一切都好。”
“还有什么吗?”
“虽然这么说可能会显得有些后知后觉,真希望当初的自己不要那么怨天尤人的。我写我的字就好,何苦因为和观众群暗自较劲儿而弃笔多年呢?如果继续写的话,也许能够写出更精彩的作品,谁知道呢?”
“后悔出国的事情吗?”
“活着的时候后悔过,现在已经不后悔了。这是后悔也没有用的事情,环境造人,但心性塑我啊。”
“来生还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