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074 英雄之名的追逐者(1 / 2)

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七十四号客人。

没有敲门声,没有问好声,这位客人推开门径直走进来,跨开马步坐在木椅上。眼前这位客人穿着古代战俘内穿的麻布内衬,具体说不出是哪个年代的,面色发灰,浓眉丹凤眼,胡须卷曲杂乱横飞在嘴边。

“您好,请问我该如何称呼你?”

“任正清,我是千古罪人,已在这地狱中周转不下百余年。”

我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随后问道:“任正清,你今日找我来是为了何事?”

“大人,正如我所说,我是遗臭万年的罪人,乱臣贼子,祸害朝政之人。是世人所唾弃的小人,活该在这地狱中经受苦难。”

“所以你今日找我是为了何事?是为了想我述说你的罪孽吗?”

“我的罪孽不必再次重复,因一己私欲放任辽国举兵进犯我中原,现在想来,实为愚蠢,实为小人之所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地狱中的刑罚也受尽了,忏悔也悔过了,罪过之事并不想再反复提及。比起我的罪,我今日来找大人更想是来讨论的。”

“哦?讨论什么?”

“论乱世中,何人才能为英雄?”

“横观历史,你认为谁是英雄呢?”

“治水的禹,战国廉颇,三国关云长,南朝韦睿,隋朝杨素,还有我大宋岳飞,狄青,杨延昭。”

“你说的这些大多都是历史名将,都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勇。所以你认为英雄都是武将?”

“不,大人。英雄是将信仰贯彻终生的人。不像我这种在蝇头小利之前就忘了本,投靠敌军之鼠辈。”

“你想成为你口中的英雄那类人吗?”

“我年幼的时候,曾经想过。哪个男孩儿小时候不想成为关云长那样的气节英雄呢!可惜我没有生得八尺男儿的体格,也举不起百斤重的长刀。好在老天给了个会读书的脑子,会说话的肉舌头。能在京城当上官,全凭我这脑子和嘴。但论韬略,我没那个远见。论权谋,没有胆量。论才学,大多有都只是死记硬背而已。

执笔大人啊,我是那种注定会被历史遗忘的边缘小官。写的诗歌大多关于早饭喝了稀饭,晚上吃黄羊肉这种无聊的时间之流,也不见得会被传颂。

像我这样的历史小人物,本本分分做一颗尘埃就好。可我啊,我又不甘心。我总觉得自己的存在至少要比尘埃强那么一点,对留名青史这件事情简直痴迷至极。”

“那你为了留名青史,都做了些什么呢?”

任正清长叹一口气:“大人啊大人,这也是我后悔的地方。我本是想自导自演一出戏,把辽军放入城内,在做个瓮中捉鳖取其将相之首级,从此我这个边远小县城的县老爷也好光宗耀祖一次。但万万没想到啊,200名辽军放入城内,竟是硬生生吞了我三千驻城兵!

辽军就像是疯了的鳖,见人就咬,不管百姓还是士兵,男女老少通通杀之。我手下只有普通驻城兵,并无一员大将。仅仅三天的时间,整座城都被血洗一空。我也就成了引狼入室的傻子,我这傻子最初啊,只是想要功名而已。怎知成了这样!”

“就算你成功了,也是用牺牲城中百姓的安危所换来的功名利禄。那样的名声,恐怕也与你所敬仰的英雄们相差甚远。”

“唉,大人,乱世才能出英雄。太平盛世何来英雄之说!只能自己制造危机,自己解决,如果戏做的漂亮一点,至少还能让文人墨客留下几首诗句供后世流传。”

“你之前说,英雄是把某种信念贯彻终生的人。现在又说,只要戏做的漂亮,瞒骗过世人眼目,也能是英雄。你到底是怎么认为的?”

“自然是前者更好,但前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办到。若是没有战争,没有乱世,想要成为英雄就只能靠做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