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的莲花灯亮起来了,事务所迎来了第四十二号客人。
咚咚咚重重的脚步声从门口传来,这位客人的每一步都好像积攒着巨大的怒气,发誓要踩烂这可怜的地板。
“喂!我说!”粗旷的声音传来,语气毫不客气,“执笔是哪位啊!”
“吾乃执笔,”我坐于木桌后回答道,“请坐吧。”
客人留着浓密的络腮胡,脑袋正顶上梳着一根长辫,戴着一根暗红色的发带。上半身穿着背心,露出两条强壮的手臂,下半身则围了条兽皮裙。他的双眼微微凸出,每次呼吸,鼻孔都跟着一张一张的。客人大步一跨,马步蹲坐在青石凳上,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这石凳子冷着腚了。”
“若实在太冷,坐在地上也可以。”
客人鼻腔里哼了一声:“让我可察汗吉王子坐在地上,门儿都没有!”
“所以您叫可察汗吉是吗?”我问道。
“可察,就叫我可察好了,老子不给你绕弯子,咱有啥说啥。我今天来就是为了两件事儿。一,据说您这儿的云酒实在是好,可想尝尝。二,有件心事过不去,想找你来唠唠嗑儿。
“嗯,好。”我起身拿出一只陶碗和云酒,给可察斟上。
“不一起喝点儿?”可察问道。
“今日不想饮酒,”我把酒坛放在他的身边,“若是不够,请自己斟酒。”
可察大饮一口,不出意外地被呛红了脸,连连咳嗽几声:“这是什么破酒,这么呛?”
“地狱中的选择实在有限,将就着来吧。”
“罢了罢了,有酒喝就成,妈的真是没得挑。”可察一边抱怨,一边饮尽了剩下半碗酒,脸瞬间就涨红起来。
“这么说吧,执笔大人,本王来这地狱就是因为杀人杀多了。”
“杀了多少人?”
可察单手抓住酒坛口,往陶碗中斟酒。他的手掌又厚又大,若是一掌劈下来,怕是常人的脑瓜壳都要碎掉。
“这我哪里记得清。我在我们部落是王储,又是将军,十五岁那年就开始率兵打仗冲锋陷阵了,二十岁已经打遍西域六十八个部落。把我可察汗吉的名字拿出去溜溜,没有一个部落首领不害怕的!”
“后来呢?”
“二十五岁的时候,我的父王暴毙了,是一种家族怪病,但这病有些不雅,您想听吗?”
“没关系,请说吧。”
“我们氏族的很多家庭成员到了晚年,就拉不出屎。肚子越涨越大,肠子里塞的全是屎。什么腹泻的方法都没有作用,一点都拉不出来,只能被活活涨死。我叔叔这么走的,父王和父王的父亲都是这么走的。部落的萨满说这是敌人对我们家族的诅咒,没得可解。”
“那你呢?”
“还好我死得早啊!二十五岁那年,父王刚刚去世,我在沙场营地中收到了讣告,心急如焚啊!领着一众兵将就往回赶,结果被敌人算计了,乱箭射死在峡谷中,真是我这辈子最他妈憋屈的一仗。不过我想想,乱箭射死总比被屎憋死来的好!”
“然后你就到地狱中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看到一片花海,一个小妞儿拿了只花给我。这小娘子长得真漂亮,我在人间还未见过如此妩媚又不失清纯的女子,那双眼睛看得我哟,心都化了。”
“哦,你是在说孟婆。”
“妈的,如果早知道这小娘子是孟婆,我也就不调戏她了。当时我旁边有两条楼梯,一条往上往下,本来老子拿了花爬楼梯去天庭也可以。但这小娘子实在是长得客人,我把花扔到了一旁,正打算对那娘们儿动手……”
“然后呢?”
“谁知道她力气这么大!本王在战场上以一敌百都没有被揍成如此地步!这小娘们儿单手把我掀翻在地,两脚差点踹断我的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