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拉风的灵宠(四)(1 / 2)

林大嫂看过契约后,一言不发,便递给了夫君。

林大哥快速看完了契约上的内容,汗颜道,“云家妹子,这样分灵石,会不会不妥?”

云翩翩摇摇头,“大哥实在是太客气了。若是大哥大嫂对万曦只是面子情,我自然不会如此打算。可万曦确实不够靠谱,大哥大嫂一直以来都照顾她包容她,她有你们这样的兄嫂,是她的福气。

况且,万曦手上灵石多了,也不见得是好事。

我身为她的好友,帮她买下一头极品灵宠,是希望她今后的日子越来越好过,可不是做那冤大头送灵石给她去赌钱的。

万曦想把日子过起来,想赚些灵石好好培养孩子,我自是鼎力支持。大哥大嫂为了侄儿侄女们的前途,也须得时时刻刻管束提点着她。”

当下林大哥也就不再客气,自从祖父与父亲身陨后,他确实为了支撑起林家四房左支右拙,确实有些独木难撑。

四房虽也略有薄产,养一家子人不成问题,但谁还会嫌弃灵石多呢?

如今难得万曦的好友愿意帮她把小家立起来,顺带分润一些好处给他,他也就却之不恭了。

云翩翩接过契约,递给万曦,

“这份契约,关系到你们一大家子的利益与责任。今天就在我与大龙的见证下,把契约签了吧,日后你们若有不痛快,我也帮理不帮亲。”

若非万曦异想天开,要买神兽后裔这等令人眼红的灵宠赚灵石,云翩翩也不会殚精竭虑地为她设置许多制肘。

这些制肘,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万曦没有脑子,为了保障她的利益与安全而设下的

万曦接过《家人互助合作契约》看了起来,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主要有三条。

第一,万曦的本命灵宠焰杀血雨凰,由万曦与大嫂共同负责喂养,大嫂负责采购并保管灵宠食物,万曦从旁协助。

若万曦每月缺席喂养超过三次,每月所得灵石按日扣除。

大嫂若缺席喂养,同上。

第二,焰杀血雨凰每月在坐骑商行所赚取的灵石,需上交坐骑商行一成。剩下九成,需扣除一百万作为灵宠伙食费,据目前保守估计,扣除三成已足够。

若往后随着燕然石坊市越来越繁荣,灵宠赚取的灵石水涨船高,超过五百万灵石后,灵宠的伙食费占据的分成额可适当降低,最低不得低于二成。

还剩下六至七成收益,大嫂主持照顾灵宠,灵宠每月赚得灵石的总金额,在三百万灵石上下时,可分得二成灵石。总金额超过五百万灵石后,可分得二成五灵石。

总金额在三百万左右时,万曦理论上分得的四成灵石,其中三成由大哥代为保管,作为侄儿侄女们(万曦的儿女)的修炼资粮。万曦每月可获得一成灵石自行安排。

总金额超过五百万灵石时,万曦可分得四成五灵石,其中三成五由大哥代为保管,作为儿女修炼资粮。

作为修炼资粮这部分灵石,万曦有正当理由,征得大哥同意后,可支取一百万至一千万数额的灵石。

若是支取数额在一千万灵石以上,须在大哥同意的情况下,征得林家老祖林秋实的同意。

第三,焰杀血雨凰作为万曦的本命灵宠,任何人不得借走或变卖,这将危及万曦的性命。只有在参加百年一次跨界之战的危急关头,可以借与大哥以及林家的元婴老祖林秋实。

以上三条利益责任相关,万曦的大哥大嫂,以及万曦本人若无异议,三人将签订下此契约,发下心魔誓言,如有违背,必遭心魔反噬。

见证人:云翩翩、大龙

碧云历三万二千九百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云翩翩在契约中写下的三条内容,第一条是以免万曦薄待、克扣神兽后裔焰杀血雨凰的伙食费去鬼混,暴殄天物、引发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