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空气中带着湿气,哪怕身体足够强健,可跪了整整一夜,也被蚊虫咬了一夜,李过整个人也已是萎靡不堪,似乎只需要轻轻一个指头,就能将这个昔日里鏖战疆场的悍将戳翻在地。
李过的眼底出现了一双靴子,靴子的主人是冯恺。
“知道本王为何要让你跪在这里一夜吗?”
李过艰难的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位年纪轻轻就已然缔造出了一个传奇,甚至简简单单的就超过了大顺皇帝霸业的一代枭雄人物,心中忍不住一顿感叹。
“败军之将,生死不由己,莫说败将只是跪了一夜,就算大王要败将跪这里跪死,败将也认命。”
冯恺大笑,须发皆舞,旋即哼声道:“你是李自成的侄儿,少年之时便追随叔父征战南北,勇猛非凡,战功赫赫,人送绰号‘一只虎’,乃实实在在的一员虎将,大败孙传庭于潼关,被封毫县侯……
大明无道,天下群雄揭竿而起,虽为流寇实为义师,然而当你们势大之后,李自成并没有严明军纪,整肃军伍,流贼之风不改,义军之像无存,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贪官污吏、失德权贵、土豪劣绅死在你们手里那是天道昭昭,该去轮回为猪狗。
然而你们这群蝗虫但凡到了一地,抢掠民财民粮,夺走那些原本就吃不饱穿不暖的良善百姓最后一口口粮,迫不得已只能被你们裹挟着成为匪贼流寇。
你们练兵的方式就是养蛊,驱使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拿着棍棒农具冲上战场,几次战斗活下来的见了血的,杀到心肠如铁的就是你们那所谓的老营勇卒。
可笑,可笑至极啊。
多少百姓之家惨遭灭门,多少汉子失去妻子,多少孩童失去双亲,这是你们这所谓义军的罪孽。
尸横遍野,赤地千里,处处都是饿殍,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你们短短几年就将河南、陕西祸害成了人间地狱。
在北京城,你们追赃助饷拷掠全城,那些达官显贵在你们的刀下哀嚎,很好,这是他们的报应,但是百姓何辜,你们难道忘了自己入北京的时候,那些饱受大明朝压迫的百姓是怎么欢迎你们的吗?
你们都知道都忘了,你们手握重兵,就彻底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揭竿而起,事实上当你们成为当权者之后,你们比大明朝堂上的那些公卿更狠更恶毒。
你们如愿以偿的杀进了北京,还逼死了想要励精图治,想要大明中兴,却被满朝东林忽悠了半辈子的崇祯。
李自成如愿以偿的坐在了原本属于崇祯的皇位上,以为自己已然是君临天下的天子,可惜的,他骨子里面依旧是贼,贼就算穿上了龙袍也还是贼。
本王让你跪在这里没有羞辱你的意思,本王只是要你们赎罪,赎你们滔天的罪孽,是给那些惨死在你们手里千千万万无辜的百姓赎罪。”
李过彻底被震撼,浑身忍不住颤抖,冯恺说的这些就好像用刀子在他身上刮,一层一层的刮,直到把他身上光鲜亮丽的外衣刮成了碎片,最后一刀捅穿了他的心脏。
毫不留情的话揭穿了农民军起义的本质,而这本质也彻彻底底的决定了义军最后的前途,自古以来起义为何只能成为王朝灭亡的推手,而很难成事的根本是什么?
就是义军的领导者泥腿子出身,身上完全不具备成大事者的优秀品质,他们小富即安,一旦有了成绩,首先想到的就是纵情享乐,一旦裂土分王,就似乎忘记了他们起义反对的目标并没有彻底消亡,还在整军备战想着剿灭他们,恢复山河一统。
这一点就连大明的太祖皇帝都不算例外,若非刘伯温这些人的劝谏,朱元璋当年不也一样要称王,想要用称王这样的荣誉来宣示自己的崛起,不过好在最后采纳了忠言,采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策略,转移了陈友谅、张士诚乃至元廷的注意力,从而得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