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一路聊,走至山脚下时,李佳乐忽然小声问林毅“三哥,告诉我,你何时将那封信塞入我衣袖中的?”
“在我进入天梯杀阵之前。”林毅笑道。
“为何要塞入我的衣袖?你为何不亲自将那封信交给我姐?”李佳乐好奇的问。
“当时,人多眼杂,我和任何人的小动作,都会被数万双目光所注视,尤其是白穆涯。”林毅说道“我不想师娘成为众矢之的。”
“所以,你将我姐夫写给我姐的那封信,悄悄塞入我的衣袖?难道说,你进入天梯杀阵之前,也没有丝毫把握?”李佳乐诧异的问道。
林毅叹了口气,道“自古以来,入天梯杀阵者,十死无生,我又不是神,我哪来十足的把握?我当时的想法是,苦大师写给师娘的信先放在你那里,以防不测。”
“还好,三哥,你有惊无险登上天梯。说来真是厉害,三千年来第一个登上天梯之人,连我们兄弟都跟着脸上有光。”李佳乐兴奋的说道。
“那是,咱们老三那绝对是杠杠滴。”石彪笑道。
马上就分手了,五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重。
来至山脚下的小村庄,一个中年汉子拦住了他们五个。
“你们五个小家伙,都跟我来,去我家喝酒!”王振峰看着五人大笑道。
“格老子滴!正愁没地喝酒食肉,王将军来的太是时候了。”石彪笑道。
虽然嘴上这样说,他的目光还是望向林毅。
卢方亮、李佳乐和渠修志三人也全都向林毅望来,都在征询林毅的意见。
“好呀,既然王将军这么好客,我们兄弟焉有不去之理。”林毅笑道。
王振峰抗议道“小林子,以后喊俺老王,师叔。我和你师傅老苦,我们可是一起并肩狩猎,一起并肩屠魔的好兄弟,我们兄弟俩可是有过命的交情。”
“我听苦大师说过。”林毅笑道。
兄弟五人簇拥着林毅,随同王振峰来到老王家。
一大片野猪肉正架在火上烤,小方桌上摆着十几坛老酒,小院里肉香四溢,酒气扑鼻。
“都坐下都坐下,今天大家放开了喝,不醉无归!”王振峰大笑道。
“不醉无归!哈哈哈……”
醉了,都醉了。
林毅离开王振峰家时,小哥儿四个,连同王振峰都已烂醉如泥。
林毅离开明珠山下的小村落时,已近黄昏。
他不再耽误分毫,立刻进入莲座空间,驾驭着莲座空间,只消片刻,便来到琥珀城。在去明珠宗之前,他要看看父母。
在一个无人的角落,跳出莲座空间,林毅直奔家中而去。
已经有大半年没回家,林毅近家心更切。
依旧给两个护院和吴妈等人,每人送了一个大礼包,吴妈笑眯眯领着林毅,来到一个大院子,这个院子一看就是新隔开不多时。
刚来到门口,林毅便听到犬吠之声。他心中顿时无比疑惑。
吴妈笑着对林毅说道“夫人最近有了新爱好,收养流浪狗。半年时间,收养了上百条流浪狗。如今,夫人收养的这群流浪狗,都可以组建一支狗狗军队了。”
林毅一听,眼睛顿时一亮。
娘亲能有个爱好,最好不过了。自从搬来琥珀城后,林毅最担心的便是娘亲不适应环境。
以前她一个人伺候一家老小惯了,如今当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阔太太,不晓得她会不会适应。
还好,一年多的时间,娘亲她终于适应了这种生活环境,还收养了一大群流浪狗。
吴妈在外面轻轻敲了敲门,转头对林毅说道“夫人说,狗是最忠诚的动物,少爷您不在的时候,她只有寄希望与这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