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龙潭虎穴 391.刑讯(1 / 3)

彻元 妖精吃俺一棒 290 字 2022-03-18

‘断罪必取输口供’,这是华夏历史上很长时间中的司法审判原则。

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没有口供就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这里的口供专指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的辨认,因而口供又被指称为“首实”。

司法力量薄弱导致有罪推定,再导致片面追求被告口供,这正是华夏古代大部分刑事案件办案过程的写照。

而为了得到口供,那么刑讯就必然出现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断狱手段。

当然,一个稳定的政权,肯定也不会放任刑讯滥用,因此在法律上对刑讯进行了制度化。

特别是唐宋的刑讯制度已经是空前完备,律条甚为详细具体和严格,对刑讯的首要条件、对象、审批程序、刑具的种类、用刑的次数、受刑的部位、对滥刑官吏的处罚等都有多方面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冤狱的发生。

不过呢,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大宋终究是人治社会,官员对制度的操作空间还是很大的。

朱焕之前担心于读书人的舆论,一直强忍着没有对二女动刑。

现在他对二女犯罪的推论得到了读书人的认可,而二女依然不肯认罪,这时候,他动用刑罚逼供,已经没人会说什么了。

于是,他冷笑看着唐婉和嫣然,“看来,你二人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了,来人,上刑!”

说完便从签筒中抽出一根红头令签,甩到了堂下。

几名壮实的牢婆子上前分别按住二女,然后皂隶将短夹棍套上了她们的芊芊玉指。

此时,围观书生中许多人心中开始不忍起来,正常的男人哪里见得娇滴滴的美人受刑。

然后还有一些人,对这种刑罚非常的失望,这些心思龌龊之人,想要看的是笞刑!

笞刑就是通常都是杖臀,也就是打屁股,而宋朝的规矩是,无论男女都要‘去衣受杖’。

那就是说,即使不扒光所有衣服,但是裤子必须脱下,光着屁股挨揍!

其实,围观中的许多人就是冲着这个来的,可等了这么久,居然只是夹刑。

不过他们也就敢心中惋惜失望,倒没有人敢宣之于口…

现在夹棍已经就位了,朱焕再一次假猩猩的说道,“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不然,用刑一旦开始,你们不招,那就不会停下了!”

嫣然眼中一片死寂,像是没有听到朱焕的说话一般,或许此刻她已经把自己当成死人了吧。

唐婉傲然直视朱焕,目光清冷而固执,“民女没有杀人,无罪如何招认,天日昭昭,就算最终被屈打成招,迟早有一日也会有人替我二人洗清冤屈,还我清白的!”

“呵呵!”朱焕冷笑,“你还在妄想有人替你们脱罪!?真是白日做梦!行刑!”

一声令下,四名皂隶使劲拽拉绳索,短棍猛然相互靠拢,将二女葱段般白嫩的手指夹的变形!

“啊!!!!”

二女同时发出凄厉的惨叫。

这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啊。

俗话说,十指连心,别说是两个弱质女流,就算

是铁打的汉子,也很难忍受这锥心之痛。

围观人中,已经有许多人都别过脸,捂住了自己的耳目,不敢再看,不忍再听!

片刻之后,皂隶放松了绳索,朱焕冷酷的问道,“招还是不招?”

嫣然脸色苍白如纸,不停淌出汗珠,眼神中充满了痛苦,双手剧烈颤抖着,却依然缓慢而坚决的摇着头。

唐婉的俏脸不停抽搐着,朱唇已是血迹殷殷,艰难张开,咬着牙道,“我,无罪!”